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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小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骅)2023-04-18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
人陈英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22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确
认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补选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本
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
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
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
责,严格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
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
全内部控制。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
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 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未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英骅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