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发行人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2021-08-24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郝振亮、
林英光、王宪伟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
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监事指使
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信息的情形。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郝振亮 林英光 王宪伟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