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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三江: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1-001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接到独立董事相建
强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相建强先生,其同时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股份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四)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

    (五)增持时间:2020 年 9 月 13 日。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增持的数量、价格及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成交均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元/股) (股)

 相建强      0            0      2300        30.36      2300       0.0019%
    注:上表中股东增持比例与增持前后其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的差额在尾
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
变动。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相建强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
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