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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三江: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1-00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三江
(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257号)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43万股,发行价格为8.09元/股,募集资金
总 额 246,178,7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4,469,456.6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
兴验字[2021] 200002201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46.95万元,少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47,209.7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
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二氧化硅生产基地
  1                              41,182.99           41,182.99            19,946.95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26.73          6,026.73             500.00
            合计                 47,209.72           47,209.72            20,446.95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
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
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30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2、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