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建强)2022-03-31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
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
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报告期末,独立董事的人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
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公司单位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本人
通过自有资金持有公司股票 2300 股。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
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
案投票表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其中 1 次为现场与通讯结合会议,8 次为通
讯会议;召开四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相建强 9 9 0 0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本人在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
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原始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
的程序召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
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
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的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监事会提名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保
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
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行
使董事投票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
2021 年 1 月 4 日 无 同意
第七次会议 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
3、关于公司 2021 年预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
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
第一届董事会 4、关于 2020 年公司关
2021 年 3 月 25 日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 同意
第九次会议 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
认可意见;
见;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意见。
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认董事 2020
年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9、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2021 年 9 月 30 日 无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
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
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
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
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1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做出结论,在会议上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关注和督促公司信息披露。2021 年度,本人督促公司继续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修订
完善《公司章程》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
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好社
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3、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2021 年度,本人与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
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
交易、生产运营、业务整合、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
理及日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致力于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领
会修订后的《证券法》精神,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
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建强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