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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三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2-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三江(肇
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金三江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在 2022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关联董事任振雪、赵
国法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与关联方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3 年度预 截止披露日 2022 年发生
              关联方
    别                      容       价原则 计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方 广东信禾科 生物防治技               不超过 100
                                    市场定价                 1.60       7.94
销售的服务 技有限公司 术服务采购                 万元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以下同。



                                        1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出上述
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额占同类
            关联方                            预计金额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额                   业务比例
                                                                    差异(%)
                                                         (%)
            广东信
 接受关联          生 物防治
            禾科技                             不超过
 方销售的          技 术服务       7.94                       100        -96.03
            有限公                            200 万元
 服务              采购
            司
注: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以及相
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实际发
生数额与预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禾科技”)

    2、住所:肇庆高新区光明路 4 号肇庆动感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厂房 2

    3、成立时间:2018-09-10

    4、法定代表人:陈剑

    5、注册资本:13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物防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交流;物理技术应用开发、
技术咨询、工艺研究、技术交流;农业和环境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卫生除害处理服务;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禾科技为实际控制人任振雪之兄任顺宾持股 25%的公司,因此信禾科技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信禾科技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 严格按
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商品及服务,相关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信禾科技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出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信禾科技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与信禾科技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及 提高盈
利能力为目的,因相关材料商品及服务市场情况,信禾科技较其他市场交易方能
提供更契合公司生产规模供货能力、品质和价格需求的同类材料商品及服务,因
此本次公司与信禾科技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


                                     3
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
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与信禾科技预计
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等人员交谈,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前三年公司同类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金三
江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度预
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严
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任振雪、
赵国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昌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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