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09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3-010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公司预计与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禾科技”)发生的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3 年预计发生的
金额为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 2023 年公司与信禾科技或
其他关联方新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 截至披露日 2022 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
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方销 生物防治技术 不超过
信禾科技 市场定价 1.6 7.94 万元
售的服务 服务采购 100 万元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与预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别 金额 计金额差异(%)
比例(%)
接受关联方 生物防治技 术 不超过 200
信禾科技 7.94 万元 100 -96.03
销售的服务 服务采购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广东信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MA528GY79U
住所 肇庆高新区光明路 4 号肇庆动感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厂房 2
成立日期 2018 年 09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剑
注册资本 1300 万元
生物防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交流;物理技术应用开发、技术咨询、
工艺研究、技术交流;农业和环境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
经营范围
试验发展;卫生除害处理服务;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29.35 万元;净资产 1,119.14 万
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22 年营业收入 929.27 万元;净利润 232.2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任振雪之兄任顺宾持有信禾科技的 25%股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信禾科技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合作
多年,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的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完全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信禾科技发生的交易,均参照公允价格定价,
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
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信禾科技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
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公司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规则、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度预
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严
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任振雪、
赵国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