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9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刘保海 孙红梅 王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