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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卫医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9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
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
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
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四、   《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
 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
 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
 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经
 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
 平及经营效益。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拟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
 均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经营规模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
 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
 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2022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
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需
要,是公司实现既定经营计划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保证授信
事宜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
务成本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公
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刘保海             孙红梅               王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