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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卫医学: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09-0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完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
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业特点、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重
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
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
红。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利润分配建议和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
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
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其他


    1、本股东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执行。


    3、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