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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卫医学: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9-08  

                        股票代码:301060        股票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全部股
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40,587,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016%,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89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为135,781,692股,股东数量为88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4,806,200股,股东数量为1户。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3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62,000股,并于2021年9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2,455,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517,000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0,609,90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1394%;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为359,907,09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9.8606%。




                                   1 / 10
    2022年3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645,893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660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3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0,517,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357,26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200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全部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
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140,587,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016%。其
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数量为135,781,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016%;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80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00%。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
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 5%以上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柏智方德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与湖南天巽柏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 / 10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

    ④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
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本企业同意对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①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及时、充分履行
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②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每 12 个
月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可减持股份数量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除权、除
息事项的,股份总量将相应调整),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
外。

    ③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
间持续有效。

       2、公司除曾伟雄、靖慧娟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和离职半年后,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3 / 10
易所网站公告。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3)本人所控制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
期。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股份公司职务变更或
离职而失效。

    (4)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
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
应调整。

    3、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段大佑、孙林洁、杨静、袁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 / 10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
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
应调整。

    4、公司其他股东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情况

    公司其他股东将:

    (1)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限售期限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兰卫医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资管计划”)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12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作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
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履
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89户。

                                 5 / 10
       3. 本 次 申 请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总 数 为 140,587,892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5.1016%。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1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42,900,000    42,900,000
                      上海柏智方德投资中心(
 2                                                 12,015,000    12,015,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
 3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80,000     8,280,000
                                )
 4                            段大佑                6,553,680     6,553,680
 5                            孙林洁                6,505,680     6,505,680   注1
                      湖南天巽柏智投资合伙企
 6                                                  6,000,000     6,000,000
                          业(有限合伙)
 7                            范琼尤                5,550,000     5,550,000
 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49,000     5,349,000
 9                             杨静                 3,992,166     3,992,166   注2
 10                           杨惠连                3,600,000     3,600,000
                      深圳枫海资本股权投资基
 11                                                 3,570,000     3,570,000
        首次公开发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前部分已    杭州联创永钧科创股权投
 12                                                 3,550,000     3,550,000
          发行股份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臧宁                 3,000,000     3,000,000
 14                           蔡天铭                3,000,000     3,000,000
 15                           张雅婷                3,000,000     3,000,000
 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16,000     2,916,000
 17                            周渤                 2,400,000     2,400,000
 18                           周雁燕                2,100,000     2,100,000
 19                            肖梅                 1,905,000     1,905,000
 20                            袁红                 1,232,166     1,232,166
                      深圳尚辰投资企业(有限
 21                                                 1,224,000     1,224,000
                              合伙)
 22                           李建华                1,200,000     1,200,000
 23                           史云霓                1,079,000     1,079,000
 24                           周新华                1,050,000     1,050,000



                                         6 / 10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25                         高飚                  600,000       600,000
 26                         徐翔                  470,000       470,000
 27                         杜军                  450,000       450,000
 28                        马怡庆                 345,000       345,000
 29                        韩文芳                 300,000       300,000
 30                         田加                  201,000       201,000
 31                        巴小昂                 186,000       186,000
 32                        孙张奕                 136,500       136,500
 33                        何福元                 111,000       111,00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34                                               108,000       108,000
                              司
                    宁波东方首新股权投资合
 35                                               102,000       102,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6                        于志钢                  80,000        80,000
 37                        苏东海                  80,000        80,000
 38                        于玉梅                  75,000        75,000
 39                        欧阳晨                  60,000        60,000
 40                        陈爱琴                  48,000        48,000
 41                         张勇                   42,000        42,000
 42                        郭云龙                  37,000        37,000
 43                        孙旬初                  30,000        30,000
 44                         程焱                   30,000        30,000
 45                        杨建美                  24,000        24,000
 46                        曹丽丽                  22,500        22,500
 47                        张景霞                  21,000        21,000
 4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500        19,500
 49                        魏大华                  18,000        18,000
 50                         葛珊                   18,000        18,000
 51                         邹育                   12,000        12,000
 52                        王月永                  12,000        12,000
 53                        林开涛                  12,000        12,000
 54                        李由平                  12,000        12,000
 55                         崔岩                   12,000        12,000


                                      7 / 10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56                        徐绍元                  10,000        10,000
 57                        郑梅仙                   9,000         9,000
 58                         石庆                    9,000         9,000
 59                        钱功文                   9,000         9,000
 60                         陆青                    9,000         9,000
 6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         9,000
                    广东兆易沐恩新兴产业投
 62                                                 9,000         9,000
                      资企业(有限合伙)
 63                        杨永幸                   7,500         7,500
 64                        尹维民                   6,000         6,000
 65                        王新力                   6,000         6,000
 66                        甘永平                   6,000         6,000
 67                  河北圳鸿投资有限公司           6,000         6,000
 68                        杨海雯                   3,000         3,000
 69                         王琴                    3,000         3,000
 70                        李大军                   3,000         3,000
 71                        孔慧明                   3,000         3,000
 72                        黄锦曼                   3,000         3,000
 73                        陈金玉                   3,000         3,000
 74                        傅景安                   3,000         3,000
                    上海煜映信息科技有限公
 75                                                 3,000         3,000
                              司
 76                        曾祥荣                   2,000         2,000
 77                        沙振方                   1,500         1,500
 78                        邱燕南                   1,500         1,500
 79                        默燕红                   1,500         1,500
 80                         李敏                    1,500         1,500
 81                         张娜                    1,000         1,000
 82                        张界皿                   1,000         1,000
 83                         余庆                    1,000         1,000
 84                         夏渊                    1,000         1,000
 85                         陆军                    1,000         1,000
 86                         陆佳                    1,000         1,000


                                      8 / 10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87                               胡响钟                   1,000           1,000
 88                               侯国勇                   1,000           1,000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
        首次公开发
                       金证券兰卫医学员工参与
 89     行战略配售                                     4,806,200       4,806,200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股份
                               管理计划
                      合 计                          140,587,892     140,587,892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孙林洁为公司董事、内审部总监,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后,需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股份减持相关规
定,并遵循其自身作出的承诺。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杨静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12月17日换
届离任。

    注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 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减-)
一、有限售条件
                 357,261,200         89.2000%        -140,587,892   216,673,308      54.0984%
流通股
其中:首发后限
                              0            0                    0            0              0
售股
首发前限售股     352,455,000         88.0000%        -135,781,692   216,673,308      54.0984%
首发后可出借限
                      4,806,200       1.2000%          -4,806,200            0              0
售股[注]
二、无限售条件
                     43,255,800      10.8000%        140,587,892    183,843,692      45.901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0,517,000        100.0000%                   0   400,517,000     100.0000%
    注: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上表“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
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股东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9 / 10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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