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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卫医学: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2  

                        股票代码:301060                股票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2年9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楼兰卫医学6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伟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9,166,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983%。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84,094,18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3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5,072,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437,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

人,代表股份31,3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12%。通过网络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23 人 , 代 表 股 份 5,072,24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66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10%

;反对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9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6,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

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7,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8%;反对

6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8%;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7 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7,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

6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8,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1%;反对

6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5,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

6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6,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3%;反对

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6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00,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

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4,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1,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7%;反对

6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9%;弃权4,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0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

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8,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9%;反对

5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9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4,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04,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75,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8%;反对

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指派韦玮律师、周斯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