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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匠心家居: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8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2.69 元/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
15-6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80,000,000
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以
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应修订、完善《常州匠心
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常
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深圳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8 月 2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年【】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1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
  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元。

       第是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全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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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
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