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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匠心家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 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匠心家居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岩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志武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慢于招股说明
件一致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智
                                           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
                                           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以上
                                           三个募投项目的原计划达到试运行状
                                           态的周期各延长 12 个月,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资金运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 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
                                          是                不适用
政策的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
7.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补缴情形的
                                          是                 不适用
风险承担的承诺
10.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期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 11 月,因 2017 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
整改情况
                                     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岩                  傅志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