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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匠心家居: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04-2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徐梅钧         董事、总经理    中国              60        19.039%       0.469%

                    董事、副总经
 Liu Chih-Hsiung                    南非              30        9.519%        0.234%
                          理
                    董事、副总经
     张聪颖                         中国              9         2.856%        0.070%
                      理、董秘

     郭慧怡             董事        中国              6         1.904%        0.047%

 COPLEY JOHN
                    子公司总经理    美国              30        9.519%        0.234%
   ARTHUR
  CHAN KAM          生产部高级总
                                   马来西亚          7.5        2.380%        0.059%
   THONG                  监

  CHEN XIAO           销售总监      美国              5         1.587%        0.039%

 HICKS DAVID
                     销售副总裁     美国              5         1.587%        0.039%
    JAMES

PHAM PHUONG
                      物流主管      越南              2         0.635%        0.016%
    THY
  (范芳施)
  TO THI HA
                      物流主管      越南             1.5        0.476%        0.012%
  (苏氏荷)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159.15      50.500%       1.243%
                 (93 人)

                     合计                           315.15       100%         2.46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李小勤的配偶徐梅钧先生,公司将其
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徐梅钧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核心管 理层 ,直
接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子公司市场开拓、业务开展起到了不可忽 视的 重要
作用,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徐梅钧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 求,
符合本激励计划贡献与激励对等的原则,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注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在于:该等外籍激励对象与其他中籍员工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 ,在 公司
的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与能力,对提 升公 司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以及海外市场业务的开拓起到了重要作用。本 激励 计划
将发挥重要作用的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符合 《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注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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