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宏宇2023-04-20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宏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2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做到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 8 次董事会,实
际参加 8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2022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2、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实
际出席 3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下列事项
发表了同意或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二十五次(临 同意
月 25 日 2、关于向新加坡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时)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薪酬的议案
二十七次(临 同意
月 20 日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时)会议
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第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同意
月 15 日 二十九次会议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8、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一次(临时)会 同意
月 31 日 员的议案
议
2022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1 月 11 三次(临时)会 同意
动资金的议案
日 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任职
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任职期间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切
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2 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
行了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
实地考察。同时,我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上市后发展情况,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关注外
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提高议事能力,切实加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
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本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
王宏宇
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