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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立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六一)2022-04-26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六一)

    本人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
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7        7      7        0     0      否          3            3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出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
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
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
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定期报告、聘任董事高管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
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时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间                                                                           类型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并预授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

 2021 年 3 第二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8 日 会第十二次           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并预授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 届董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5
              事会 第十
 月 23 日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第三 届董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6
              事会 第一
  月8日                                                                          同意
              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第三 届董
 10 月 18     事会 第三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
  2021 年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
              事会第五                                                           同意
 12 月 1 日                                     立意见
                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3 次会议,积极履行
相应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
审阅,掌握 2021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对 2021 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维护了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 年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主要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
况等。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有疑
惑时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
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2021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
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1 年的工作中给予了
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六一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