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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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
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陈六一 杨文斌 赵新建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