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六一 杨文斌 赵新建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