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1-09-03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1]2685 号文予以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
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为 1,351.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35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40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
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
售。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9.27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公司
发行市盈率高于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发行人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申购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
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9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 2 日(T-2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和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上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
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
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
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8.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29.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4)39.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 47.5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9.27 倍。
(2)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1 年 9 月 1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后 2020 年静态 2020 年静态
日前 20 个交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日均价(含 9 月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1 日)
300787 海能实业 26.07 0.7429 0.5349 35.09 48.74
300793 佳禾智能 15.93 0.2559 0.1015 62.25 156.95
002993 奥海科技 37.59 1.3999 1.3450 26.85 27.95
算术平均值 41.40 77.88
算术平均值(剔除佳禾智能) 30.97 38.35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47.5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
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发行人存在未来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A)本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本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
公司名称 营业毛利率 净利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收益率
海能实业 196,742.31 156,578.03 8,173.17 24.87% 5.22% 7.04%
奥海科技 419,747.42 294,520.29 31,612.57 23.14% 10.73% 24.07%
佳禾智能 263,459.12 265,335.01 2,707.44 11.46% 1.02% 2.25%
可比公司平均值 293,316.28 238,811.11 14,164.39 19.82% 5.66% 11.12%
本公司 37,382.93 53,051.27 6,491.15 27.93% 12.24% 41.92%
注:1、净利润指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净利率=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依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同,且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筹集了大量资金,因此其资产规模高于本公司。但本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平均水平。
(B)本公司估值水平与 A 股主要从事信号转换拓展产品生产的海能实业接
近
A 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从事信号转换拓展产品生产的企业仅有海能实业
一家。海能实业 2020 年度扣非后静态市盈率为 48.74 倍(股价按 2021 年 9 月 1
日(含)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 2020 年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0 倍。本公司在主要产品、客户群体、产品毛利率等方面与海能实业具有较
高的可比性,因此本公司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①本公司聚焦的信号转换拓展产品与海能实业毛利率最高的产品属于相同
产品,且本公司高毛利率产品的占比高于海能实业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信号转换拓展产品,2020 年度信号转换拓展产品销售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84.09%。
根据《海能实业 2020 年年度报告》,其产品包括信号线束、信号适配器和电
源适配器,2020 年度上述产品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8.92%、40.35%、
28.10%。2020 年度海能实业信号线束、信号适配器和电源适配器的毛利率分别
为 24.31%、34.28%和 11.50%,其中毛利率最高的产品为信号适配器产品,与发
行人相同。
与海能实业信号适配器占营业收入比重 40.35%不同,目前公司主营业务聚
焦于信号转换拓展产品,其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 84%。因此,相较
于海能实业,公司的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②本公司与海能实业的主要客户群体均为 3C 周边产品知名品牌商,且均向
Belkin、StarTech.com 等全球知名品牌供货
本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已与全球龙头 3C 周边品牌商建立长期合作关
系,主要客户包括:Belkin(3C 周边产品全球性高端品牌,美国公司)、StarTech.com
(全球著名电脑周边产品品牌,加拿大公司)、绿联科技(3C 周边产品全球性品
牌,中国公司)、安克创新(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知名品牌商,中国公司)、茂杰国
际(电脑周边产品及 USB 相关芯片制造商,中国台湾公司)、Cropmark(拥有欧
洲知名电脑周边产品品牌“LMP”,瑞士公司)、SANWA SUPPLY(日本著名电
脑周边产品品牌,日本公司)等。
根据《海能实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海能实业客户主要
为零售品牌客户,例如 Belkin、StarTech.com、Trippe、ATEN Technology Inc、
Monoprice,Inc 等国际零售企业。其中,Belkin、StarTech.com 系本公司与海能实
业重叠的客户。
综上,本公司与海能实业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知名品牌商客户,本公司与海
能实业主要客户群体相似。
③本公司与海能实业主要产品毛利率接近,综合毛利率高于海能实业
本公司 海能实业
项目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万元) (万元)
信号转换拓展产
品(信号适配 44,609.19 30.93% 84.09% 63,184.16 34.28% 40.35%
器)
信号线束 - / - 45,286.44 24.31% 28.92%
信号类产品合计 44,609.19 30.93% 84.09% 108,470.60 30.12% 69.28%
综合 53,051.27 27.93% 100.00% 156,578.03 24.87% 100.00%
如上表所示,2020 年度本公司信号转换拓展产品毛利率为 30.93%,海能实
业信号适配器的毛利率为 34.28%。本公司信号转换拓展产品毛利率与海能实业
毛利率最高的信号适配器产品毛利率接近,且本公司综合毛利率 27.93%高于海
能实业综合毛利率 24.87%。
(C)本公司与奥海科技的可比性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0 倍,高于奥海科技 2020 年度
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27.95 倍(股价按 2021 年 9 月 1 日(含)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计算)。
①本公司与奥海科技的产品不同,本公司产品定制化高
本公司与奥海科技虽均从事 3C 电子产品业务,但所生产的具体产品不同。
奥海科技生产的手机充电器产品的功能相对单一,且客户规模更大、型号更迭较
慢,因此更易大批量生产;而公司的信号转换拓展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生
产以“小批量、多批次”为主。因此,产品不同,导致信号转换拓展产品对研发
要求更高,毛利率相对较高。
②发行人主导产品的研发
奥海科技的主要产品为充电器产品,其下游客户主要为同领域的专业手机系
统厂商,奥海科技的主要客户为手机厂商,包括 vivo、华为、小米等。但公司的
客户类型完全不同,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信号转换拓展产品,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
的 3C 周边产品品牌商,通常,3C 周边产品品牌商所销售的产品线极为广泛,并
不单一主营信号转换拓展产品,品牌商只进行销售渠道建设,不进行具体产品研
发。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是简单的由客户提出产品方案交由发行人代工生
产,而是由发行人进行产品开发,研发完成后交由客户选择,客户接受后下订单,
由公司生产。因此,客户在产品研发上依赖发行人。由于公司完全主导产品的研
发,因此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③本公司客户为 3C 周边产品品牌商,本公司具备更高的议价能力
奥海科技的主要客户为手机系统厂商,包括 vivo、华为、小米、富士康、传
音控股、伟创力等。手机品牌在我国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竞争格局。
本公司的下游主要为 3C 周边产品品牌商,品牌商专注于品牌和销售渠道的
打造,技术开发上主要依赖本公司在内研发实力较强的制造商;此外,3C 周边
产品呈现出品牌众多、市场分散的竞争格局。因此,客户类型不同,导致信号转
换拓展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④本公司毛利率高于奥海科技
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的毛利率高于奥海科技,体现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差
异。2020 年度本公司信号转换拓展产品毛利率为 30.93%,高于奥海科技营业务
毛利率 23.14%。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 47.58 元/股、发行新股 1,351.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64,280.58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 6,017.62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
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
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
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
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第三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0]484 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
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
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中止发行后,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
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
机重启发行。
13、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