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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2: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红湖东路西侧嘉
达工业园 7 栋 6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涓先生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33,38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0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33,3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8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 人,代
表公司股份 2,64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9%。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八)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深圳市显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3%;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经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3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梁鹤龄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