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2-02-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显盈科技股东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
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920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351.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4,051.00 万股变更为 5,402.00 万股。公司上市
至今未发生增发、转股等情形,上市后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涓,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珠海凯盈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肖杰、朱素婷、张国伟、姜国良、段圆圆、戴湘、李真、喻宇汉、
胡晓萌、陶清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除上述锁定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涓、肖杰、宋煜、陈
盈梅、陈英滟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期间、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涓,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杰、
宋煜、陈盈梅、陈英滟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发生
除权除息,价格相应调整)。
三、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市,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47.58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
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涓,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杰、宋煜、陈盈梅、陈英滟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合计持股
间接持股数 占股本总 原股份锁定期到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数量(万 延长后锁定期至
量(万股) 额的比例 日
股) 股)
1 林涓 董事长 1,739.50 244.00 1,983.50 36.72% 2024 年 9 月 22 日 2025 年 3 月 22 日
直接持股部分:2022 直接持股部分:
董事、总经 年 9 月 22 日;间接 2023 年 3 月 22
2 肖杰 735.1 150.00 885.1 16.38%
理 持股部分 2024 年 9 日;间接持股部分
月 22 日 2025 年 3 月 22 日
董事、副总
3 宋煜 - 10.00 10 0.19% 2024 年 9 月 22 日 2025 年 3 月 22 日
经理
陈盈
4 副总经理 - 20.00 20 0.37% 2024 年 9 月 22 日 2025 年 3 月 22 日
梅
董事会秘
陈英
5 书、财务总 - 10.00 10 0.19% 2024 年 9 月 22 日 2025 年 3 月 22 日
滟
监
合计 2,474.60 434.00 2,908.60 53.84% -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对显盈科技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显
盈科技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本保荐
机构对显盈科技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坚 钟 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