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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显盈科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1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显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 业板上 市的通 知》( 深 证 上
[2021]920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351.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7.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2,805,8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0,176,1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26.07 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 232,257,626.0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
                                             15,038.23                  15,038.23
               目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                11,498.97                  11,498.97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8,500.00

             合计                            35,037.20                  35,037.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其中 35,037.20 万元
用于上述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 23,225.76 万元,超募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Type-C 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
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显盈科技 有限公
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
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 6,9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公告日累计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额
         Type-C 信号转换
   1                             15,038.23          15,038.23           15,168.18
         器产品扩产项目
         高速高清多功能拓
   2                             11,498.97          11,498.97           11,580.74
           展坞建设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8,500.00           8,500.00            8,506.07

   4         超募资金            23,225.76          23,225.76            6,960.03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公告日累计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58,262.96         58,262.96           42,215.02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超过部分系利息收入。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6,9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1%,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
方可实施。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 29.7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
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 万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9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9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文瑾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