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关于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2-01-2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七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