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0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
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仁勇 贾 勇 马可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