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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海洋: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历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管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序的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了3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
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
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2021 年 3 月
   1                                          2、《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次会议              19日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月
   2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次会议            13 日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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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次会议            22 日          1.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1.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1)2021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
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
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
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
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
违规违纪问题。
    3. 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进程,监督董事会出具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有
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促进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公司稳健发展。重点工作如下:
    1.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2.跟踪响应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
督检查水平;
    3.加强对财务运作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检查,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4.积极有效地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为己任,建立健全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公司
的稳健发展。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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