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0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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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盛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大地海洋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的议事规则
及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
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
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
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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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建立了适当层次的报告体系,
从而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整体的控制意识。
(3)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考勤、工
作纪律、劳动关系、员工上岗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工资与福利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规定,
规范了本公司的劳资关系和人事管理。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规范招聘标准严格
把控人才招聘选拔,确保录用优秀人才;对新员工及在职员工定期培训,加强员工培养,
同时注重考核,明晰员工晋升、调动路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助力员工职业发展。
公司尊重每一位员工,鼓励创新,提倡诚信,推崇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
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
(4)企业文化
公司倡导创新、诚信、贡献和分享的价值观积极向员工传达了公司的价值观和企业文
化:追求卓越,质量为本;公平公正,绩效为先;主动服务,客户至上;简单开放,勇于
担当;团队互信,共同成长。公司致力于成为拥有一流人才队伍、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现代
化企业。
(5)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
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6)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
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2.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
系。公司对可能出现的监管和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员工的加入、新信息系统的使用或对原
系统进行升级、业务快速发展、新技术、新会计准则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
别和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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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控制措施
为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
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
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
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
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
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
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
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
有关凭证,编制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
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
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
记录、物资采购、付款、工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6)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
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作了较多的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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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大缺陷: ①公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大缺陷: ①经营活
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②公司董 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决策程序出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重大失误,公司持续经营受到严重挑战;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③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乏有效的补偿措施;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 是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
控制监督无效。 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要缺陷: ①未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
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序一般性失误; ②关键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
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 ③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陷; 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得到整改。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④审计委 具有以下特征的为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 序效率不高; ②一般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
在重要缺陷。 重; ③一般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④一般缺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陷未得到整改。
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 制缺陷评价标准一致。详见左侧。
产总额的 5%,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于收入总额的 5%,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
或等于利润总额的 5%时,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资
产总额的 2%,但小于 5%,或利润表错报
金额大于或等于收入总额的 2%,但小于
5%,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利润总
额的 2%时,但小于 5%,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
当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2%,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小于收入总额的
2%,或利润表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2%
时,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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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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