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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海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有总股
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8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配比例。

    2.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93          唐伟忠

2           08*****722          杭州共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476          张杰来

4           01*****951          唐宇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

    咨询联系人:傅嘉琪

    咨询电话:0571-88522803      传真电话:0571-88522803

    八、备查文件

    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