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上市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就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说明如下: 最近 36 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唐伟忠、张杰来夫妇,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唐伟忠、张杰来夫妇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