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2-08-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产业
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关于并购
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规
规定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地海洋”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
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
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高档数控
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
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及党中央、
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
哥环境”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居民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
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
于“N78 公共设施管理业”,细分领域属于“N7820 环境卫生管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
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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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
属于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
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
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
成借壳上市
1、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与电子废
物的拆解处理业务,聚焦于绿色循环经济领域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赛道,是“无
废城市”的先行者和探路者。上市公司于 2006 年取得废矿物油经营许可,是国
家《废矿物油回收管理标准》的受邀起草与编制单位。目前,上市公司组建了自
有的危废物流运输团队,已形成包括“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置”在内的
“危废一站式服务”体系。上市公司子公司盛唐环保在 2012 年被财政部、环保
部、发改委、工信部列入全国“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
单,且为浙江省仅有的 5 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理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业务,其
可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销售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唐环保,处于上市公
司的产业链上游。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属于环保领域,但细
分领域有所差异,本次重组属于环保行业内的上下游并购。
2、本次重组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最近 36 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唐伟忠、张杰来夫妇,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唐伟忠、张杰来夫妇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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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唐伟忠、九寅合伙、张杰来、唐宇阳、
蓝贝星悦、金晓铮、城田创业和城卓创业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虎哥环境 100%股权,
交易价格为 91,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虎哥环境 100%
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合计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的 30%,即 25,200,000 股。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
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
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属于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及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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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环保行业内的上下游并购;
3、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
4、本次重组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5、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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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 源 严 雷 杨济麟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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