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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联”)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
天津中联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D-0077 号)。我们同意上述评估报告。

    2、鉴于评估数据更新,公司对前期编制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修改和
完善,编制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相关内容。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仁勇                    贾       勇               马可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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