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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勒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9-0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接
受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卞加振、张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保荐工作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3-1-4-1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东方投行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核
程序:

    (一)立项阶段审核

    IPO项目立项分为预立项和正式立项两类。业务部门需就IPO申报事项与已
经完成备案的储备客户确定合作关系,且距离申报时间为12月以上(含12个月)
的,应申请预立项,预立项采用审议制度,需召开预立项会议。在项目进入辅导
阶段前,即报送辅导备案材料前应申请正式立项,正式立项需召开立项会议,正
式立项后项目可进入辅导阶段。

    质量控制部应当在(预)立项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标准
和条件,立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或障碍等进行判断,
并形成项目立项质量控制报告,提请立项委员会审核。

    东方投行设立立项委员会,作为投资银行业务的非常设专业决策机构,负责
履行对投资银行项目的立项审议决策职责。立项委员会由首席执行官、合规总监、
分管业务的副总裁、资本市场部负责人、质量控制部负责人,以及首席执行官提
名的其他财务专家、法律专家或其他专家组成。参会立项委员对项目立项材料进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对项目风险收益进行总体衡量,为项目组在项目承做方
面的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

    (二)质量控制核查

    质量控制部负责履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质量控制职责,对投资银行项目进行全
程质量监控,按规定的项目流程进行程序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项目
管理系统对项目实施有效监控,监督落实公司关于项目管理的安排和决定。

    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
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
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3-1-4-2
    在项目进程中的任何阶段,如果质量控制部、内核办公室发现项目本身或执
行过程存在重大风险或难以对风险进行判断,可随时安排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
核查报告,由项目组对现场核查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回复和整改。

    在项目内核阶段,质量控制部对初步内核材料进行审阅后,按规定单独或会
同内核办公室进行项目核查、问核并验收工作底稿,形成项目核查报告,并由项
目组据此完善内核材料后提交正式内核申请。质量控制部对正式内核材料的齐备
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结合项目核查、问核、底稿验收及其问
题整改和落实等情况,形成项目内核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
题提请内核机构审核。

    (三)内核阶段审核

    东方投行设立内核办公室作为常设内核机构,设立内核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内
核机构,共同履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进行
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其中,内核委员会是公司防范和化解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的
专门机构,内核办公室是内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公司内核负责人的领导
下具体承担内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内核办公室收到内核申请材料后,在质量控制部初审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内
核质量控制报告等对项目风险进行研判,并按规定召集内核会议审议。参会内核
委员在查阅内核申请材料后,在内核会议上同项目组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
讨论,最终形成项目内核反馈意见。内核会议表决通过的项目,项目组应当及时
对内核意见进行答复和落实,将书面答复及相关落实材料提交内核办公室审核,
经内核办公室审核同意且参会内核委员无异议后,方可对外申报。

    二、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项目组于2019年3月25日向质量控制部提出正式立项申请,并同时提交了包
括项目立项基本情况表、尽职调查报告等的立项申请文件。本保荐机构2019年6
月24日召开立项会议,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议,经过参会立项委员充分讨论,
同意该项目正式立项。参与本次立项会议的立项委员包括马骥、崔洪军、尹璐、
徐洋、张瀚、李鹏、郑先弘。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暂缓票0票。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3-1-4-3
       (一)项目执行成员及进场工作时间

    本项目的项目执行成员包括卞加振、张仲、汪飞、姜晓华、阎斯华(已离职)、
李宪宇、吕含吟、李浩森(已离职)、刘伟和王锐(已离职)。项目组成员自2019
年3月开始陆续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和申报材料制作等工作。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东方投行开勒环境项目组自2019年3月正式进场后,项目执行人员对本次发
行及上市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贯穿于本次保荐工作的全过程,
包括立项、辅导、申报材料制作与申报等各阶段。

       1、尽职调查的主要方式

    (1)向发行人及关联方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并收集相关文件

    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制作,
列出本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所需了解的
问题,形成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并下发给发行人及关联方,收集其提供的相关文
件。

    在后续尽职调查过程中,根据审阅前期尽职调查反馈的材料以及进一步了解
的企业情况,向发行人及关联方下发补充尽职调查清单。

    (2)审阅尽职调查搜集的文件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

    收集到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后,按照工作底稿目录对其进行整理和审阅,关注
其是否与尽职调查清单目录相一致,并形成相对应的工作底稿。审阅的文件主要
包括发行人历史沿革、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子公司历史沿革、发行人的对外股权
投资及其变化、发行人资质证书、发行人主要资产、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情况、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劳动关系及人力资源,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同业
竞争及关联交易、财务与会计、税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重大合同、
债权债务和担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内容。

    审阅了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等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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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对审阅的文件进行分析,发现并记录各类问题,初步确定下一步的核
查重点;针对重点问题,制定进一步的核查计划,并对其进行深入核查。

    (3)发行人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等的现场核查

    对发行人的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发行人的办公环境、人员情况、部
门设置、发行人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是否分离等情
况。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包括生产车间、研发中心等场所。

    (4)实际控制人、股东、管理层访谈

    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进行访谈,访
谈内容包含公司的历史沿革、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行业情况、主要业务开展情
况、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

    (5)外部核查

    对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外部有关单位,主要包括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主要客
户、主管机构(如税务局、工商局、社会保险等)进行了访谈或取得了其出具的
有关情况说明或确认意见。

    (6)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

    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会议。

    (7)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议和重大事项的专题会议

    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议,对尽职调查工作阶段性结果进行汇报和讨论,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整改方案。

    对重大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同发行人和相关中
介机构展开充分沟通与讨论,提出解决和整改方案。

    2、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1)改制与设立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改制相关资料,包括改制前原企业财务资料、资产和业务构成
情况、改制方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并同发行人高管人员进行了谈话。
    查验了改制前后原企业或发起人的业务流程和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与主要发
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3-1-4-5
    查验了发行人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
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
    2)历史沿革调查
    查验了发行人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文件、年度财务报告等
资料,调查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主要包括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历次股权
变动、资产重组、历次增资等情况。
    保荐人查阅与发行人历次增资相关的三会文件以及相关批准文件、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增资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核查发行人增资、股东变动的
合法、合规性,核查股东结构演变情况,核查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3)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核查了发起人人
数、住所、出资比例;核查了自然人发起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有关情况,关
注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并关注其亲属在发行人的投资、任职情况;核查了发
起人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有
关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核查了发起人股份转让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注册登记资料、验资报告、出资后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交易记
录,并同发行人高管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谈话。核查了股东出资资产的产
权过户情况。
    4)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相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评估报告、审计
报告、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
    5)重大重组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重组协议文件、审
计报告、评估报告、重组相关的对价支付凭证等资料,并同重组相关各方和经办
人员进行了访谈。
    6)主要股东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股东
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
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3-1-4-6
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
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等情况,并与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及员工的
进行了访谈。
    7)员工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员工名册、劳务合同、工资表、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所属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等资料,实地走
访发行人员工的工作生活场所,与发行人员工进行了谈话,核查了发行人员工的
年龄、教育、专业等结构分布情况及近年来的变化情况,和发行人在执行国家用
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是否存
在违法、违规情况。
    8)独立性调查
    查验了发行人组织结构资料、下属公司工商登记和财务资料等,实地考察发
行人的产、供、销系统,计算发行人关联采购额和关联销售额分别占其同期采购
总额和销售总额的比例,核查了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
交易。
    查验了发行人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房产、土地使用权、
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进行了实物资产监
盘,核查了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及预付账款产
生的原因及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
    查验了发行人员工名册及劳务合同、发行人工资明细表等,并同发行人高管
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高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财务人员是否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高管人员是否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是否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调查发行人员工的劳动、
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是否独立管理。
    查验了发行人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开户资料、纳税资料、对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等,核查了发行人是否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
系。
    查验了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等,实地核
查发行人的办公和经营场地,并同发行人高管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的机构


                                   3-1-4-7
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是否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
公的情形,是否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
    9)商业信用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完税凭证、工商登记及相关资料、银行单据、贷款合同及供销
合同和客户服务合同、监管机构的监管记录和处罚文件等。
    (2)业务与技术调查
    1)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查验了发行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业杂志、行业
分析报告、主要竞争对手意见、行业专家意见、行业协会意见等。
    2)采购情况
    查验了主要供应商的相关资料、长期供货合同、存货管理制度等,定量分析
主要原材料、所需能源动力价格变动等因素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影响,计算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发行人同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和
总采购金额比例,并于采购部门人员、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的
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重要辅助材料、所需能源动力的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发
行人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
主要供应商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3)生产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的生产流程、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历年产量、专利、土
地使用权等主要无形资产的明细资料、境外拥有资产的详细资料、质量控制制度
文件以及外部监管机关的证明文件等资料。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设备、房产等资产
的成新率和剩余使用年限、设备抵押贷款情况、境外的生产规模、盈利状况、主
要风险、发行人安全生产及以往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发行人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
境保护相关法规、历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未来可能的投入情况。
    4)销售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产品的注册商标、长期销售合同,抽查了销货合同、销货发票、
产品出库单、银行进账单等。核查了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市场定位、客户的市场
需求状况、主要产品市场的地域分布和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
况及其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




                                3-1-4-8
收入中是否存在重大的关联销售、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所占的权益的情况。
    5)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激励制度、研发人员资历、发行人
拥有的专利、商标、发行人主要研发成果、在研项目、研发目标等。核查了发行
人研发模式和研发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的技术水
平、技术成熟程度、同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进步情况、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
及使用情况、发行人历年研发费用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技术储备等情
况。
    (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1)同业竞争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改制方案、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核查
了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
对象、与发行人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
    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重要会议
记录、重要关联交易合同、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等。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中介
机构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在关联方单位任
职、领取薪酬,是否存在由关联方单位直接或间接委派、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否
充分、定价是否公允、向关联方销售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向关联方采购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分别占
发行人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比例、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
例是否较高、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等。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调查
    1)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查验了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章程、相关批
准或备案文件等,核查了相关高管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
格,聘任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高管人员相互
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3-1-4-9
    2)高管人员的经历及行为操守
    查验了有关高管人员个人履历资料、并与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
人与高管人员所签定的协议或承诺文件。
    3)高管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查验了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等,并对发行人高管
人员、中介机构、发行人员工、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
人高管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该公司经营情况、每
名高管人员尤其是每名董事投入发行人业务的时间等情况。
    4)高管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高管人员的薪酬方
案、股权激励方案等,并对发行人高管人员、发行人员工、中介机构进行了访谈,
核查了高管人员在发行人内部或外部的兼职情况、高管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
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等。
    5)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
    查验了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并对发行人高管人
员、发行人员工进行了访谈,核查了报告期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程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推荐高管
人选是否通过合法程序,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等。
    6)高管人员是否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
    对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并组织高管人员进行辅导培训,核查高管人员是否
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
    7)高管人员持股及其它对外投资情况
    查验了高管人员的有关声明,并对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高管人员及其
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高管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
情况、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情
况、是否存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对外投资、是否存在重大债务负担。
    (5)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调查
    1)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3-1-4-10
    查验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关
于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等,并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了访谈,核查
了章程历次修改情况、修改原因、每次修改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是否进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发行人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2)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查验了内部组织结构、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
计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等,并与主要股东、高管人员、董
事会秘书等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决策的形式、层次、实施和反馈
的情况、发行人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等。
    3)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简历、董事会会议纪要等, 核查
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和独立董事是否知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情况,是否在董事会决策和发行人经营管理中实际发挥独立作用。
    4)内部控制环境
    查验了董事会会议记录、各项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等,并与发行人高管人员
和员工进行了访谈,核查了董事会及相关的专门委员会是否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
发行人的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确定经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高管人员是否执行
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高管人员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责任、授权和
报告关系是否明确,高管人员是否促使发行人员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
其中发挥作用等。
    5)业务控制
    查验了发行人关于各类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与发行人相关业务管理及运
作部门进行沟通,选择了一定数量的控制活动样本进行测试。核查了发行人是否
接受过外部审计、发行人已发现的由于风险控制不力所导致的损失事件及补救措
施、是否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
到处罚的情形等。
    6)信息系统控制
    查验了发行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制度、相关业
务规章制度等,并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核查了评价信息沟通与
反馈是否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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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计管理控制
    查验了发行人会计管理的相关资料、会计制度等,核查了发行人的会计管理
是否涵盖所有业务环节,各级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了专业素质,是否建立了持续的
人员培训制度,有无控制风险的相关规定,会计岗位设置是否贯彻“责任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是否执行重要会计业务和电算化操作授权规定,是否按规定组
织对账等。
    8)内部控制的监督
    查验了发行人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制度、内部审计
报告、监事会报告、管理层对内控的自我评价等,对发行人已出现的风险事项进
行实证分析,并与发行人高管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访谈,核查了
内部审计是否涵盖了各项业务、分支机构、财务会计、数据系统等各类别,对内
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6)财务与会计调查
    1)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查验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分部信息、重要子公司的财务资料等,
并与董事会、监事会、业务人员和经办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了重要的财务事项、
异常财务事项等。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查验了发行人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并与相关财务人员和会计师进行了访
谈,核查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理由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的影响。
    3)评估报告
    查验了发行人的评估报告、相关的财务资料、评估机构的资质等,核查了评
估机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假设是否合理、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评
估依据是否充分、评估结果是否合理、评估值大幅增减变化原因是否合理。
    4)内控鉴证报告
    查验了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并与发行人聘请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核查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整、合理和有效,发行人对不足方面的改
进措施及效果。
    5)财务比率分析


                                3-1-4-12
    计算发行人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资产负
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并进行比较分析。
    6)销售收入
    查验了发行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等科目,产品构成、地域构成
及其变动情况的详细资料,主要产品报告期价格和销量变动的资料等,并询问了
发行人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收入确认具体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
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
的情况、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发行人销售模式等。
    7)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
    查验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各环节成本核算方法和步骤、主要产品的成本明细表
等,核查了发行人期末在产品余额,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率等是否正常。
    8)期间费用
    查验了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财务费用明细表等,核查
了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的销售费用变动趋势是否与前者一致、异常的管理费用项
目等。
    9)非经常性损益
    查验了发行人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逐项
核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核查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来源、取得依据和相关凭证以及
相关款项是否真实收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发生的合理
性和计价的公允性。
    10)货币资金
    查验了发行人银行账户资料、银行函证、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账户等,并
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核查了大额货币资金的流出和流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金额重大的未达账项等。
    11)应收款项
    查验了发行人应收款项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主要债务人及主要逾期债务人
名单、应收账款周转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等,抽查相应的单证和合同,核查了大
额应收账款、大额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等,以及是否存在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情况等。


                               3-1-4-13
    12)存货
    查验了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存货库存时间等,实地抽盘大额存货,核查了存
货计价、是否存在大量积压、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
    13)对外投资
    查验了发行人股权投资的相关资料,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报告期的财务
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重大委托理财的相关合同及发行人内部的批准文
件,重大项目的投资合同及发行人内部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和投
资收益核算等。
    1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查验了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表,无形资产的有关协议、资料等,并与生产部
门、基建部门进行了访谈,实地观察了相关资产,核查了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入账依据、初始金额、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摊余价值及
剩余摊销年限,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及会计处理是否合理等。
    15)主要债务
    查验了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资料、应付款项明细表等,核查了发行人在主要
借款银行的资信评级,应付票据是否真实支付,大额应付账款的账龄,大额其他
应付款的具体内容和业务背景,大额应交税金欠缴情况,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
负债,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金额、期限、成本。
    16)现金流量
    查验了发行人报告期现金流量的财务资料等,并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必要的复核和测算,核查了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
    17)合并报表的范围
    核查了发行人合并范围是否合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发
行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8)纳税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报告期的纳税资料、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资料、主管机关的证
明材料等,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基、税率是否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报告期是否依法纳税,发行人享有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


                                 3-1-4-14
是否符合财政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对税收政策的依赖程
度和对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影响。
    (7)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1)发展战略
    查验了发行人战略策划资料、董事会会议纪要、战略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核
查了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是否合理、可
行,以及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
    2)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查验了发行人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的相关资料,并与发起人、高管人员及员
工、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户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
式及其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影响。
    3)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历年发展计划、年度报告等资料,核查了各年计划的执行和实
现情况和发行人高管人员制定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的能力。
    4)业务发展目标
    查验了发行人未来二至三年的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及其依据、未来行业
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并与高管人员及员工、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
户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未来发展目标是否与发展战略一致、未来发展目标
和具体计划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未来发展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
    5)募集资金投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
    查验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讨论和决策的会议文件,核查了募集资金投向与发行人发展战略、未来发展
目标是否一致,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的影响。
    (8)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查验了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
评文件、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核查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技术和市场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实施的确定性,募集资金
数量是否与发行人规模、主营业务、实际资金需求、资金运用能力及发行人业务
发展目标是否相匹配,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是否用于主营
业务,是否存在盲目扩张,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未来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在


                               3-1-4-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是否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质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固定资产变化与产
能变动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在人员、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及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9)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风险因素
    查验了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未来发展方向、行业研究报告、既往经
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动或历次重大事件的相关资料,并同发行人财务人员、技术人
员进行访谈,分析了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
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查验了相关查阅账簿和询证函,并与发行人高管人员、采购部门、生产部门
和销售部门等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分析了发行人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存在的
经营风险和获取经常性收益的能力。
    核查了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产品生命周期等情况,
分析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核查了发行人经营模式是否发生变化、主要产品或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过
度依赖某一重要原材料或产品等情况,分析了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
响。
    核查了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导致的风险、资产周转能力较
差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现金流状况不佳或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偿债风险、主要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主要资产价值大幅波动的风险、非经常性损益或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导致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重大担
保或诉讼等或有事项导致的风险情况,分析了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
响。
    核查了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技术不成熟、技术尚未产业化、产品或技术面临被
淘汰等的情况,分析了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核查了发行人投资项目在市场前景、技术保障、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使用、融资安排、与他人合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因营业规模、营业范
围扩大或者业务转型而导致的管理风险、业务转型风险,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




                                3-1-4-16
加而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以及因产能扩大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等情况,分析
了其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核查了发行人是否存在由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
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分析了其对发行人经
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核查了发行人是否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其他因素,分析了其
对发行人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2)重大合同
    查验了发行人的重大合同、相关声明、合同对方的函证等,核查了重大合同
是否真实、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合同的订立是否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是否超越权限决策等。
    3)诉讼和担保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及高管人员声明、对外担保合同等,并同高管人员、财务人员
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访谈,走访了有关监管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发行人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涉
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查验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与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
是否已建立起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并委任了相关负责人,向
投资者提供了沟通渠道。
    5)中介机构执业情况
    核查了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是否有被监管机
构处罚的记录、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的诚信状况和执业水平。

    (三)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等

    东方投行指定卞加振、张仲担任开勒环境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两位保荐代表
人自2019年3月开始相继进场工作,全程参与了尽职调查和申请材料准备工作,
包括收集和审阅尽职调查资料、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项目专题讨论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发行人基



                                 3-1-4-17
本情况、业务和技术、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组织结构与内
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信息、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因素等形成
基本判断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重点问题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深入调查,并在此
基础上独立判断出具保荐意见。

    其他项目人员中,汪飞主要参与了风险因素、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分
析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和申请材料制作工作;李宪宇主要参与了业务和技术、募集
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和申请材料制作工作;阎斯华
(已离职)主要参与了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治理与独立性、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的尽职调查工作和申请材料制作工作;姜晓华、吕含吟、李浩森、刘伟和王锐(已
离职)主要参与了财务会计信息、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以及主要客
户、供应商和相关政府部门走访等工作。

    四、内部核查部门的核查过程

    质量控制部为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的主要实施部门,内核办公室根据项目风
险等实际情况参与核查,核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底稿查验、电话讨论、当面沟
通、现场核查等。

    2020年4月13日,项目组正式提出内核申请,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和内核
办公室随即指派张瀚、唐一欣、谢涛、许超成立了内部核查小组,具体负责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内部核查工作。

    内部核查过程中,内部核查小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底稿查验、电话讨论、
当面沟通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主要
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工作底稿及项目组工作情况等。

    在内部核查结束后,根据项目组提交的内核申请材料,内部核查小组就关注
的问题与项目组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形成了项目核查意见,项目组对项目核查
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回复和整改。

    五、内核小组的审核过程

    2020年4月13日,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正式提出内核申请,质量控制部经初
审通过后,向内核办公室提交了包括内核申请表等的内核材料。内核办公室已在



                                3-1-4-18
内核会议召开前,将相关材料送达至各位参会内核委员,以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
了解和判断本次证券发行项目。

    2020年5月13日,本保荐机构召开内核会议,审核开勒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参加该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为崔洪军、尹璐、徐洋、
张瀚、郑先弘、项振华、程家斌和雷婷婷。各参会内核委员对发行人主体资格、
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评审,并
提出需要项目组进一步核查或说明的相关问题。参会内核委员经充分讨论,认为
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条件,同意将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内核会议对本次证
券发行保荐项目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1-4-19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及审议情况

    本项目经东方投行2019年6月24日召开立项会议审议,同意立项。

    本机构立项审核小组提出的立项评审意见主要包括:

    1、发行人股东中存在机构投资者。请项目组说明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主要
股东是否签署对赌协议、存在资金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与相关股东的特殊条款
是否清理完毕,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

    2、关于商誉。请项目组说明:(1)2016年12月和2018年3月分两次收购欧
比特的收购价格和欧比特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是否经过相关审计和评估;(2)
前后两次收购过程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资本公积等科目的计算及会计处
理过程;(3)发行人在各个报告期末关于商誉的减值测试情况。

    3、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具体体现。

    4、请说明发行人是否为重污染行业,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违规情形,环保投
入是否与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主要问题的研
究、分析与处理情况

    项目组在对开勒环境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材料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
题以及对主要问题的研发、分析与处理情况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发行人HVLS风扇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3.92%、51.94%
和49.51%,毛利率相对较高

    解决或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HVLS 风扇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3.92%、51.94% 和 49.51%,
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行业方面的原因;二是公司自身研发、采购、
生产以及销售方面的原因。

    ①行业方面的原因



                               3-1-4-20
    A.行业存在较强的季节性特征

    HVLS 风扇行业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有利于提升行业厂商的盈利能
力。一是行业季节性特征有利于行业厂商有效挖掘具有一定刚性需求特征的下游
客户,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二是行业季节性特征一定程度上要求行业厂商通过
提高产品毛利率等方式承担相对固定的全年经营费用,进而保证合理的净利润率
水平。

    B.经营过程中资金结算周期较长

    HVLS 风扇行业经营过程中资金结算周期较长,主要原因是:一是 HVLS 风
扇产品的销售过程涉及“产品+服务”双重内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应收
款项,并且常会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二是由于行业存在较为明显的季
节性特征,行业厂商需要针对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销售旺季进行适当备货,也
会导致存在一定的资金占用。综上,HVLS 风扇行业资金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对
行业厂商的资金流存在一定的占用,考虑到资金成本,对行业提高毛利率水平有
一定推动作用。

    C.行业尚处于成长阶段

    HVLS 风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渗透率低。尚
处于成长期的行业发展阶段有利于行业厂商获得较高的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
是:一是 HVLS 风扇行业处于成长期,行业营销渠道以及安装售后服务体系尚不
完善,营销推广费用相对较高,要求行业厂商通过提高毛利率水平以支撑相关费
用支出;二是 HVLS 风扇属于新兴的通风降温产品,能够达成交易的客户通常对
新事物新产品的接受度较高,一般而言该类客户对价格敏感性相对较弱。

    D.产品功能具有需求改善型特征

    基于显著特征和良好功能,HVLS 风扇能够在下游应用领域中发挥显著的作
用,有效改善客户生产生活的空间环境,具有需求改善型特征。HVLS 风扇需求
改善型的产品特征,有利于引导客户相应的采购需求,同时 HVLS 风扇属于固定
资产投资,但与厂房车间、仓储物流中心等建设相比,其投资金额相对较小,有
利于减弱下游客户对投资金额、采购价格的敏感性。

    ②公司自身方面原因


                                 3-1-4-21
    A.研发创新方面

    自设立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
积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工艺优势,有利于实现产品品质的稳定与提高、生产效
率的提升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重视产品创新设计能力的建设与积累,在产品系统集成以及工业设计等
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生产经营积累和持续的新产品设计开发,
公司形成了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系列产品,产品结构丰富,
如公司自主开发了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扇,有利于实现较高的盈利水平。

    B.采购方面

    作为国内 HVLS 风扇行业中产销规模位居前列的厂商之一,公司可以通过采
购规模优势以及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
的采购成本。

    C.生产服务方面

    a.规模经济效应

    公司是国内 HVLS 风扇行业中产销规模位居前列的厂商之一,在生产服务方
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降低生产服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b.“产品+服务”的全产业链

    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经营内容,有助于提升盈利水平。一是公司不仅是
销售风扇产品,而是围绕 HVLS 风扇产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营造流动
循环、自然舒适空间环境的解决方案,盈利水平包含了从产品生产到安装服务的
各个环节的盈利状况;二是公司生产服务覆盖了从永磁同步电机到安装售后的全
部环节,产业链较长,且主要由自身执行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

    D.产品品质方面

    基于技术工艺以及产品创新设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实现了较高的产品品
质,有利于获得较好的盈利水平。

    E.销售方面




                                 3-1-4-22
    a.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和市场开拓,公司在物流、快递、电商、汽车、家电、零
售以及食品等众多行业中积累形成了近万家的客户群体。通过与众多行业内数量
庞大的客户合作,有利于公司形成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是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市
场基础。公司积累了众多各个行业内的优质客户资源,有利于提高平均销售价格,
提高盈利水平。

    b.品牌形象优势

    公司通过过硬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
品牌形象。公司较强的品牌形象优势,有利于公司获得一定的品牌溢价,提升盈
利水平。

    c.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重视营销渠道的建设并不断完善,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设有多个办事处从
事当地市场的开拓与服务,有利于公司迅速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交流、整理并
进行决策,做到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较强的营销渠道
优势有利于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地位,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

    d.公司销售以直销为主

    公司 HVLS 风扇产品销售采用的是以自主品牌为主、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
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比例达 80%左右。通过直销为主的销售方式,有利于
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问题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采购

    解决或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营业成            营业成              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占比            本占比              本占比
焦作市浩辰设备安装
                     采购劳务   140.40   0.93%    125.84   0.98%           -        -
服务有限公司




                                   3-1-4-23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营业成              营业成              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占比              本占比              本占比
武汉宜瑞科设备安装
                      采购劳务   322.69   2.14%           -        -          -        -
工程有限公司
海宁德明包装材料有
                      采购木箱   248.69   1.65%    193.87     1.51%    75.98      0.82%
限公司
               合计              711.78   4.73%    319.71     2.49%    75.98      0.82%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委托关联方开展安装服务及向关联方采
购产品包装用木箱。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75.98 万元、319.71
万元和 711.78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0.82%、2.49%和 4.73%,发行人关
联采购金额较小,占比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托关联方开展安装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25.84 万
元和 463.09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0%、0.98%和 3.07%。

    该等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为了提高经营效
率、保证服务及时性,将距离公司地理位置相对较远和市场份额较小的区域的安
装服务进行外包。报告期内,随着该类区域的销售规模有所增加,该等关联交易
占营业成本比重亦相应上升。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截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停止与两家关联方焦作市浩辰设备安装服务有限公司和
武汉宜瑞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其多数员工已转入公司,该等关
联交易已停止,未来不具有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包装用木箱的金额分别为 75.98 万元、
193.87 万元和 248.69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0.82%、1.51%和 1.65%。

    该等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为了降低经营风
险、保证交货及时性,公司建立完善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海宁德明包装材料有限
公司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比重随着
公司销售规模增加而有所上升。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行情,未来仍
具有持续性,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进行规范。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采购的情况。



                                    3-1-4-24
    问题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和现金交易

    解决或落实情况:

    1、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销售回款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类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情形 1: 集团型客户统一结算                      322.32        390.23        270.87
情形 2: 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51.60         23.95         76.42
人代为支付货款
情形 3: 境外客户通过第三方专业支付
                                                 359.86        149.13         79.41
服务平台回款
情形 4: 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情形                   53.84         30.69         57.75
           第三方汇款金额合计                    787.62        593.99        484.45
营业收入                                    29,757.53       26,594.05     20,111.80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65%         2.23%         2.41%
情形 4 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8%         0.12%         0.29%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484.45 万元、593.99 万元和 787.6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1%、2.23%和 2.65%。其中,情形 4 回款金
额分别为 57.75 万元、30.69 万元和 53.8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9%、
0.12%和 0.18%。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具有
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亦不存在货款归属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收入
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组获取并查阅了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主要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据,并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第三方回款方的工商信息等资料;获取了公司报
告期内主要诉讼相关的资料,并检索了法院公开披露的诉讼案件;并对管理层、
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第三方回款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较低,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的商业理由、不存在虚构交易
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



                                      3-1-4-25
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
货款纠纷。

     2、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及材料采购环节存在少量现金交易情形,具体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现金销售                  12.00     0.04%              12.42   0.05%        51.86      0.26%
现金采购                     2.54   0.02%               0.99   0.01%            3.66   0.04%
    注:现金销售占比为现金销售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现金采购占比为现金采购付款占采购总额
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 51.86 万元、12.42 万元和 12.00 万
元,主要为零星散客支付的货款,由于 HVLS 风扇对于部分客户而言属于偶发性
小额采购,客户出于便捷性考虑以现金形式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 3.66 万元、0.99 万元和 2.54 万元,
主要为生产所需耗材及配件等零星采购款的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
均较小,符合行业特点。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
件及现金日记账;抽取大额现金交易相关的会计凭证;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均较低,具有
交易实质和合理商业背景,现金交易均开具或获取了相应发票,不存在体外循环
或虚构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

     东方投行质量控制部、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组申请内核的相关材料后,通
过对项目组提供材料的集中审阅,出具了内核质量控制报告,并提交内核委员会
召开内核会议讨论。内核质量控制报告的主要问题及落实回复情况如下:

     问题一:2018年9月,传化控股向新余易鹏、上海致钊转让150万股,股价为


                                            3-1-4-26
17.75元/每股,对应估值为85,865.98万元;彼时,传化控股初始投资215万股已稀
释为430万股。请说明:(1)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和基本情况;(2)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对应的估值与河南宏科增资时估值差异较大(23.25元/股),请说明本
次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显著低于发行人前次增资和股转转让价格是否有损原
有股东的合法权益,项目组是否有对原有外部股东进行访谈以确认原有股东对本
次股权转让的估值无异议;

    回复或落实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

    经项目组核查传化控股与新余易鹏、上海致钊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访
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秘书,传化控股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自身投资情况
和投资组合进行适当的退出和对外转让,综合考虑了其对公司基本面的判断、投
资回报的收益性与时效性,为原股东自发的市场化行为,其与新余易鹏、上海致
钊之间经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达成本次股权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传化控股与新余易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
司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新余易鹏,转让价格为 17.75 元/股。

    2018 年 8 月 28 日,传化控股与上海致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
司 50 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致钊,转让价格为 17.75 元/股。

    3、关于本次转让的公允性、是否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项目组的
核查程序

    经项目组核查河南宏科与熊炜、于清梵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与发行
人签署的《增资协议》,并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会秘书,河南宏科入股
时基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上市预期等方面的考量给予发行人较高的估值;传化
控股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自身投资情况和投资组合进行适当的退出和对外转让,
综合考虑了其对公司基本面的判断、投资回报的收益性与时效性,为原股东自发
的市场化行为,其与新余易鹏、上海致钊之间经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达成本
次股权转让。




                                 3-1-4-27
       经访谈传化控股财务总监,传化控股基于公司 2018 年预测净利润,按 13 倍
市盈率进行估值,与新余易鹏、上海致钊协商后,定价 17.75 元/股,本次股权转
让价格公允。

       传化控股本次股权转让与河南宏科入股发行人系同期进行,传化控股并未就
其股权转让与发行人进行事先沟通,双方基于不同的考量与交易对方进行估值,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其自发市场化行为,不存在损坏原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在知晓传化控股股权转让事项后,已及时与河南宏科进行沟通,双方就此
事不存在异议。项目组已对传化控股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以确认其对本次股权转让
的估值无异议。

       问题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
形,请项目组说明相关交易情况,交易原因,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回复或落实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供
应商采购公司产品。供应商在与公司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逐渐了解公司 HVLS
风扇的产品与服务并向公司采购了 HVLS 风扇产品;(2)公司采购客户产品。
公司在与客户业务合作过程中,逐渐了解客户的相关产品,并根据自身需要向客
户采购了部分物料,如电梯、叉车等。前述交易发生的主要原因是:HVLS 风扇
客户行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特征,可广泛应用于厂房车间、仓储物流以及公
共场所等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在前述行业特征背景下,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
会产生偶发性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① 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

       报告期内,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向其销售
采购 HVLS 风扇,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情况(万元)                   销售情况(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额                   701.69      570.35     645.88       48.28       58.87       10.17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15,047.97   12,833.13   9,280.80   29,757.53   26,594.05   20,111.80



                                       3-1-4-28
         项目             采购情况(万元)                     销售情况(万元)
占比                   4.66%       4.44%         6.96%      0.16%       0.22%       0.05%

       ② 公司采购客户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客户产品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销售 HVLS 风扇或提供相
关服务,向其偶发性零星采购电梯、叉车等物料,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情况(万元)                     销售情况(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金额                    10.52      28.62         17.80     650.57      859.38      565.61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15,047.97   12,833.13   9,280.80     29,757.53   26,594.05   20,111.80
占比                   0.07%       0.22%         0.19%      2.19%       3.23%       2.81%

       发行人与上述交易对象之间的交易,均因为各自业务发展需要、基于正常的
商业逻辑发生,销售、采购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销售、采购均为真实发生并履
行完毕。

       (2)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2017 年,公司子公司
欧比特存在通过 OEM 模式向同行业公司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有限公司销售
HVLS 风扇的情形,实现销售收入为 609.6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03%。

       前述交易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司收购欧比特前,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
有限公司曾为欧比特 HVLS 风扇经销商,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两者逐步转变为
OEM 模式的合作关系。2018 年,欧比特停止与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有限公司
的相关合作。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客户与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重叠的情
形。

       四、内核委员会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各参会内核委员对发行人内核申请文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了相应的
内核反馈意见,项目组予以逐项落实和回复,具体说明如下:

       问题一:简要介绍募投项目的内容、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行性情况。




                                      3-1-4-29
     回复或落实情况:

     ① 募投项目的内容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扇、3 万台
1                                              25,883.00     25,883.00   浙江开勒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8.00      3,888.00   浙江开勒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159.00      3,159.00   开勒环境
4    补充流动资金                               7,070.00      7,070.00   开勒环境
                    合计                       40,000.00     40,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
负责实施。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以上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② 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 HVLS 风扇开展,与公司未来
的经营战略方向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主营业
务,有利于公司解决产能瓶颈,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销售能力和服务
水平,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助
于公司实现“风行天下,誉满全球”的企业愿景。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司 HVLS 风扇产品的特征及功能,二是公司具
有较强的技术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设计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有
效提高公司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对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
性发展有积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情况如下:


                                    3-1-4-30
                          项目与现有主
序
         项目名称         要业务、核心技                     说明
号
                            术的关系

     年产 1.2 万台 HVLS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机器设备
     节能风扇、3 万台                       及配套设施,扩大 HVLS 风扇及 PMSM 电机的
1                         提升生产能力
     PMSM 高效电机生                        产能,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整
     产基地建设项目                         体运营效率。

                                            本项目系研发中心的建设,计划主要针对
                                            HVLS 风扇行业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前瞻性研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提升研发能力
                                            究并实现产业转化,从而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
                                            进性,强化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将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有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营销与服务体系的广度和深度,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3                         提升销售能力      增强公司区域个性化服务的能力,提高品牌知
     项目
                                            名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
                                            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由于业务规模扩
                                            大、技术研发等原因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迫切
4    补充流动资金         提升运营能力
                                            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
                                            能力,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③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解决产能瓶颈,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份额,有利
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A.经营规模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均较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
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规模进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
有效缓解公司产能瓶颈问题,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B.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且增速较快。公司处于高速
发展时期,在加快新产品研发、扩大产品配套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引进优


                                         3-1-4-31
秀人才、拓展营销服务网络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但公司仅仅依靠自身积累
不足以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募集资金能解决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有利于降低融
资成本,因此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C.技术水平

    目前,公司拥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研发人员涉足机械学、材
料学、空气动力学、电力学以及自动化控制等领域,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背
景,同时具备跨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掌握
了 HVLS 风扇生产制造所涉前述相关领域的相关学科技术,能够在选用合适材料
的基础上,结合空气动力学技术的研究与测试,运用适当的加工技术工艺实现扇
叶及金属结构件等零部件符合预期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同时基于自主开发永磁
同步电机技术在 HVLS 风扇上的应用,有效改进了产品的效率与能耗。在生产工
艺方面,由于产品生产涉及电机模组、扇叶模组以及控制系统模组等,生产工序
多、精度要求高,公司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通过对生产
工艺的持续调整、优化以及工艺操作流程的规范建立了良好的工艺规范控制体
系,将设备与工艺紧密结合,有效的减少机器故障和人为失误造成的产品不良率,
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公司目前的技术储
备足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相
适应。

    D.管理能力

    公司组建了稳定的管理团队,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规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
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和稳定的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
相互制衡、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和制度。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管
理能力相适应。

    问题二:发行人主要从事HVLS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
服务,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是否属于“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的行业企业,是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三创四新”的创业板定位

    回复或落实情况:

    1、不属于负面清单企业


                                3-1-4-3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如
下。

    “第四条 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
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
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
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
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 HVLS 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服务,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
造业(C34)”之“风机、风扇制造(C346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不属于“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2、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发行人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三创四新”的创业板定位,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司 HVLS
风扇产品的特征及功能,二是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设计能
力。

    其中,公司 HVLS 风扇产品的特征及功能方面,HVLS 风扇具有较大的覆盖
面积、形成立体微风效果、良好的节能效果、安全美观耐用以及安装使用方便等
特征,显著区别于传统小型风扇以及空调系统等通风调温设备,能够在下游领域
的应用形成了较强的替代性和补充性,特别是在众多空间场所配合空调、供暖等
控温调温设备使用能够实现更好的通风降温、节能降耗效果,具有创新性。




                                   3-1-4-33
    在技术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设计能力方面,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和创
意特征。自设立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持续研发,经过多年的投
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工艺优势,有利于最终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创造,
并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与提高以及生产成本的降
低;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 72 项实用新型专利、2 项发明专利及 2 项外观
设计专利。公司重视产品创新设计能力的建设与积累,在产品系统集成以及工业
设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其中产品系统集成能力是产品创造能力的重
要构成,并通过产品工业设计能力融合创意输出;经过多年生产经营积累和持续
的新产品设计开发,公司形成了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系列产
品,产品结构丰富。

    2、发行人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科技创新与 HVLS 风扇行业融合情况

    通过多年生产积累和研发创新,具备丰富的研发、设计及制造经验,积累形
成了永磁同步电机技术、新型扇叶技术、安全设计技术、新型矢量控制器技术等
多项核心技术。

    其中,公司在永磁同步电机技术基础上自主开发了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
扇,并实现了向上游永磁同步电机生产制造环节的延伸,丰富了产品线、拓展了
产业链,对国内 HVLS 风扇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价值。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扇在大风量、小型化等方面具备更多拓展的技术可行性,满足了多样化的应用
场景需求,不仅在工业厂房、仓储物流领域获得市场认可,也在公共场所领域展
现了强大的优势。

    此外,公司通过新型扇叶技术、安全设计技术、新型矢量控制器技术等核心
技术实现了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指标的提升,为公司积极抓住 HVLS 风扇行业市
场机遇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2)发行人 HVLS 风扇产品与下游产业融合情况

    HVLS 风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渗透率低、饱
和度低,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主要原因是基于其自身的显著特征和良好功能,
HVLS 风扇广泛应用于厂房车间、仓储物流以及公共场所等领域,为下游产业改


                                3-1-4-34
善建筑通风环境、改进环境潮湿度、提升人体舒适度以及节能降耗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实现了融合发展。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厂房车间、仓储物流以及公共场所等领域场所长期、广
泛存在,既具有长期未变的部分传统产业属性,也面临一系列的发展新要求。其
中,厂房车间作为集约化生产的场所,具有内部空间大、构造复杂、生产设备多
等特点,需满足设备存放、原料储存、产品运输等基本生产需要,同时应为工作
人员提供舒适的作业环境,对于室内通风降温、环境潮湿度等具有较高的要求,
并符合节能降耗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仓储物流场所与厂房车间类似,通常建筑空间高大、货物集中,基于不同类
别的货物存放以及改善工作环境的考虑,其对通风降温、环境潮湿度也有相应的
要求,同时国家法规政策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降低能耗,需减少或避
免通风降温相关设备非必要的运行状态。

    公共场所种类繁多,但均具有共同的安全卫生特征,如人员相对集中,相互
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重复使用,易污染。因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质量是其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改善建筑通风、改进环境潮湿度以及提升人
体舒适度等。

    根据《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法规政策对
基层劳动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HVLS 风扇对前述相
关领域空间环境改善、节能降耗能够发挥积极的价值,契合了其发展需求,实现
了与下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五、保荐机构关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关于发行人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如是,保荐机构应核查发行人
上市/挂牌期间及退市/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受到处罚及具体情况,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与境外、新三板挂牌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的具体情
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3-1-4-35
    (1)发行人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存在新三板挂牌情况,不存在境外上市情况,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管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
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函》(股转系统函〔2015〕1272 号),并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开勒环境”,股票代码:“832365”。
挂牌时公司总股本为 5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500 万股,转让方式为
协议转让。

    股份公司挂牌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卢小波                    250.00                  50.00%
   2                 熊炜                     200.00                  40.00%
   3                于清梵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2)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
取过自律监管措施。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公
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情况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3-1-4-36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等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4917 号),公司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股份公司终止挂牌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卢小波                          830.50                41.53%
 2                熊炜                           615.50                30.78%
 3               于清梵                          200.00                10.00%
 4              睿博投资                         200.00                10.00%
 5              定优管理                         154.00                7.70%
               合计                             2,000.00           100.00%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挂牌期间及摘牌的相关三会文件、公告文件、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函件等,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以核查发行人挂牌期
间及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受到处罚,以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与新三
板挂牌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异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挂牌期间规范运作,摘牌程序合法合规,未
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与新三板挂牌信息
披露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关于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

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否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
如是,保荐机构应当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况


                                  3-1-4-37
       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因二级市场交易新增持股 5%以上股东睿博投资
和定优管理,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1)睿博投资

       睿博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5F76814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17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炜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8.27%股份

       睿博投资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职务
 1         熊炜             237.00     59.25%         普通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2         邢田              4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3         金媛              24.00         6.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       李宏涛              22.00         5.50%      有限合伙人   监事、研发部总监
 5       刘小亮              18.00         4.5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6       朱志华              17.00         4.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7       肖敏波              14.00         3.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8       陈雷雷              11.00         2.75%      有限合伙人   全球服务中心安装部经理
 9         孙凯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监事、研发部高级经理
 10      许立新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11        王建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合计                 400.00    100.00%             -

       2)定优管理

       定优管理为外部投资者,其基本情况如下:




                                           3-1-4-38
企业名称              宁波定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BF5T32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A004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晓燕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6.37%股份

       定优管理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曹晓燕                           0.93           0.10%     普通合伙人
 2           肖勇政                         531.07          57.04%     有限合伙人
 3           陆蓉青                         266.00          28.57%     有限合伙人
 4            余琴                          133.00          14.29%     有限合伙人
           合计                             931.00         100.00%          -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述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财务报表以及二级市
场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转让价款支付凭证等,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
查询核对了相关法律法规,以确认上述股东的适格性和相关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的新增股东具有适格性,相关
交易合法合规。



(三)关于发行人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况,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
相关公司转让、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资产、人员、
债务处置是否合法合规,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3-1-4-39
    (1)发行人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况

    2015 年,发行人为探索未来业务发展可能设立开勒智能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注销该子公司。开勒智能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设立后,发行人未实际出资;开勒智能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相关资产、人员和债务需要处置的情形,存续
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2018 年,发行人设立开勒环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拟负责管理海外业务,
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已于 2019 年 5 月 3 日注销该子公司。开勒环境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设立后,发行人未实际出资;开勒环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实
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相关资产、人员和债务需要处置的情形,存续期间无违
法违规行为。

    2018 年,发行人通过开勒环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开勒环境科技(印
度)私人有限公司,发行人注销开勒环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后,亦同步注销
该孙公司,目前正在注销中。开勒环境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设立后,发行
人未实际出资;开勒环境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
在相关资产、人员和债务需要处置的情形,存续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注销子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注销文件、财务报表、纳税申
报表、银行对账单、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并网
络查询了企查查、政府部门官方网站等以了解注销子公司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是否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注销子公司主要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
化;注销子公司设立后,发行人未实际出资;注销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不存在相关资产、人员和债务需要处置的情形,存续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关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变动情况




                                 3-1-4-40
1、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是否发生变动,如是,保荐机构应当
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8 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就发
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变动情况

    1)发行人最近 2 年董事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发行人董事为卢小波、熊炜、于清梵、谭红波、肖勇政、王
帅、何刚(独立董事)、苗彬(独立董事)、施潇勇(独立董事)。

    2019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谭红波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邢田为公司董
事。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卢小波、熊炜、于清梵、邢田、肖勇政、王帅、何刚、
苗彬、施潇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何刚、苗彬、施潇勇为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卢小波为董事长。

    最近 2 年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化。

    2)发行人最近 2 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熊炜、副总经理谭红波、邢田、
刘小亮、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金媛。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
总经理辞职的议案》,谭红波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熊炜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邢田、刘小亮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金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最近 2 年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3-1-4-41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内的变动人数及比例

    发行人最近 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数为 2 人,占发行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合计人数的比例为 9.09%。

    4)上述人员离职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变动后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和发行人内部培养
产生,不构成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上述人员离职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三会文件、员工花名册、人员简历、劳动合同等资料,
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计算了变动人数及比例,以了解和评估发行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于发行人申报时私募基金股东的情况

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东,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相关股东是
否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是否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
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已依法注册登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私募基金股东的情况

    1)私募基金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河南宏科

    河南宏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河南宏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4-42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7MA40X8W0X6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333 号炎黄科技园 E2 号办公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3.56%股份

       河南宏科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3.33%   普通合伙人
        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
 2                                                      10,0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3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4      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5      洛阳宏科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0,000.00     100.00%         -

       ○2 新余易鹏

       新余易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新余易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35HKD58W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总部经济园太阳城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2.07%股份

       新余易鹏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15%     普通合伙人



                                             3-1-4-43
 2                    寿稚岗                          680.00        21.45%     有限合伙人
 3                     王强                           300.00         9.46%     有限合伙人
 4                    朱世伟                          300.00         9.46%     有限合伙人
 5                    敖小敏                          300.00         9.46%     有限合伙人
 6                    黄定玮                          230.00         7.26%     有限合伙人
 7                    朱瑞平                          220.00         6.94%     有限合伙人
 8                    黄志纯                          120.00         3.79%     有限合伙人
 9                    郭元春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0                   杨连华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1                   张红军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2                   蔡建义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3                   林佳任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4                   杨晓宇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5                   侯世霞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16                    郑茵                           115.00         3.6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170.00      100.00%         -

       ○3 上海致钊

       上海致钊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致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MA1FR3TA4C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 588 号 H256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商务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1.03%股份

       上海致钊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       1.00%    普通合伙人
 2      新余易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140.00      69.00%    有限合伙人



                                          3-1-4-44
 3      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000.00   100.00%        -

       2)私募基金股东的登记备案情况

       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基金备案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登记情况
 1       河南宏科      SEC360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PT2600031226
 2       新余易鹏      SY9711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6290
 3       上海致钊          SEP077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6290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私募基金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查询核对了相关
法律法规,网络查询了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以了解私募基金股东及其私募基
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已
依法注册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发行人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的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
查历次股权变动是否涉及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制定计划履
行的决策程序、目前的执行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
制权变化,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申报前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

       2016 年 8 月,为实现员工与公司共享成长收益,提升核心员工归属感及凝
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以睿博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

       1)2016 年 6 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3-1-4-45
       2016 年 6 月,公司股东卢小波、熊炜与睿博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
全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持有的公司 200 万股转让给睿博投资。

       睿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5F76814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 405-17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炜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 8.27%股份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睿博投资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职务
 1        熊炜           237.00       59.25%      普通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2        邢田               4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3        金媛               24.00     6.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       李宏涛              22.00     5.50%      有限合伙人   监事、研发部总监
 5       刘小亮              18.00     4.5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6       朱志华              17.00     4.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7       肖敏波              14.00     3.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总监
 8       陈雷雷              11.00     2.75%      有限合伙人   全球服务中心安装部经理
 9        孙凯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监事、研发部高级经理
 10      许立新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11       王建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合计              400.00      100.00%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1 股票来源




                                            3-1-4-46
    睿博投资通过受让卢小波、熊炜所持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截至本保荐
工作报告签署日,睿博投资持有公司 400 万股股票。激励对象作为睿博投资的合
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 受让价格

    激励对象间接受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

    ○3 股份锁定期

    激励对象所持的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份额,自其持有该份额之日起 2 年内不
得转让。自第 3 年起,每年解除限售的份额比例不得高于每年年末激励对象所持
持股平台份额比例的 50%。持有满 5 年后,激励对象可以根据股份授予协议及合
伙协议的有关规定转让或出售,但持股平台的持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若公司拟进
行 IPO 上市,则激励对象自公司通过拟进行 IPO 上市的相关决议之日起至根据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相应份额。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其还应
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作的有关限售规定。

    ○4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
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3)制定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201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

    4)目前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缴款完毕,股份支
付费用尚在摊销中,激励对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

    5)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强了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有利于稳定核心团队,促进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


                                 3-1-4-4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于 2016 年 8 月开始,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116.67 万元、280.00 万元、196.67 万元、
8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2021 年预计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46.66 万元,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41.80%股份,睿
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占比 8.27%,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6)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股份授予协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服务期进行了合理估计,在估计的服务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经常
性损益。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股份授予协议、三会文件、公告文件、
工商登记资料、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员工花名册、人员简历等,访谈了发行人管
理层,查询核对了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了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和计算过程,
以核实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履行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存在申报前实施的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均为
在发行人任职的核心人员和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睿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基本内容属实,计划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激励对象已缴
款完毕,股份支付费用尚在摊销中,激励对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股
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影响,涉
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七)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如是,保荐机
构应当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 21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
对相关事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3-1-4-48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     期末员工人数      期末缴费人数                部分员工未缴费原因
                                               10 人退休返聘,6 人新入职,2 人离职,
2020 年             453                  408
                                               27 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
                                               6 人退休返聘,3 人新入职,1 人离职,1
2019 年             376                  329
                                               人村镇缴纳,36 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
                                               8 人退休返聘,7 人新入职,2 人离职,1
2018 年             308                  290
                                               人村镇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境内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     期末员工人数    期末缴费人数                 部分员工未缴费原因
                                           10 人退休返聘,6 人新入职,2 人离职,27
2020 年            453             347
                                           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61 人自愿放弃缴纳
                                           6 人退休返聘,3 人新入职,1 人离职,1 人村
2019 年            376             243     镇缴纳,36 人为境外子公司员工,86 人自愿
                                           放弃缴纳
                                           8 人退休返聘,7 人新入职,2 人离职,1 人村
2018 年            308             185
                                           镇缴纳,105 人自愿放弃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未
缴纳的原因主要是: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②部分员工为新入职或即将离职,
当月未缴纳;③个别员工在村镇缴纳;④境外子公司员工未在境内缴纳;⑤部分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有关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境外子公司
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小波、于清梵夫妇已出具
相关承诺,如发生需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凭证,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并网络查询了企查查、政府



                                    3-1-4-49
部门官方网站等以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
纳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部分员工未缴纳的原因有其合理性,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鉴于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如发生的补
缴金额,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八)关于发行人行业情况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
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
注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
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存在,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许可情况

序 行政许可、备                          批准、备案或注册机
                  公司       文件编号                       颁发日期     有效期
号 案、注册等文件                                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高新技术企业    开勒 GR201831001 员会、上海市财政 2018 年 11 至 2021 年
 1
     证书            环境 100         局、国家税务总局上 月 2 日  11 月 1 日
                                      海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报关单    开勒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   2017 年 5
 2                        3118962497                                      长期
     位注册登记证    环境                松江海关           月 27 日
     书
     对外贸易经营    开勒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18 年 2
 3                        03276902                                        长期
     者备案登记表    环境                案登记机关         月2日
     出入境检验检
                     开勒 160308151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     2016 年 3
 4   疫报检企业备                                                         长期
                     环境 0000636      入境检验检疫局       月8日
     案表
     质量管理体系    开勒
                           U21Q2SH80096 卡狄亚标准认证(北 2021 年 5    至 2024 年
 5   认证            环境/
                           20R1M        京)有限公司       月6日        5月5日
     (GB/T19001-2   浙江


                                     3-1-4-50
序 行政许可、备                                   批准、备案或注册机
                  公司                文件编号                       颁发日期        有效期
号 案、注册等文件                                         构
        016/ISO-9001:2       开勒
        015)
        城镇污水排入
                             浙江 浙海黄排 2017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     2017 年 4     2022 年 4
    6   排水管网许可
                             开勒 字第 0001 号 规划建设局            月 26 日      月 27 日
        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高新技术企业         欧比 GR202032000 江苏省财政局、江苏 2020 年 12 2023 年 12
    7
        证书                   特 652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 月 2 日    月2日
                                              省地方税务局
                                    海关编码:
        海关进出口货                3205261643
                             欧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      2019 年 11
    8   物收发货人备              检验检疫备案                                        长期
                               特              州工业园区海关        月 18 日
        案回执                    号:
                                  3202606128
        对外贸易经营         欧比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019 年 11
    9                             04205609                                            长期
        者备案登记表           特                 案登记机关         月 18 日
   城镇污水排入
                             欧比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      2017 年 12 2022 年 12
10 排水管网许可                   320517000059
                               特              审批局                月7日      月6日
   证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
                             欧比 27819Q10930     盛唐认证南京有限   2019 年 10 2022 年 10
11 (GB/T19001-2
                               特 R0S             责任公司           月 17 日   月 16 日
   016/ISO-9001:2
   015)
                             先勒 沪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      2020 年 9     2021 年 9
12 软件企业证书
                             动力 RQ-2019-0339 会                    月 30 日      月 29 日

        (2)公司的产品认证情况

序                                     认证委托
                  认证类别                              证书编号                 颁发日期
号                                         人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1                                      开勒环境   2019180702008934        2019 年 4 月 18 日
        证书(CCC)
2       欧盟 CE                        开勒环境   CE-N-0701-16-12-01-7A   2018 年 8 月 3 日
3       欧盟 CE                         欧比特    3A180607.SOMUN54        2018 年 7 月 7 日
                                                  HZS160822102,HTE180
4       日本 PSE                       开勒环境                           2016 年 8 月 22 日
                                                  8221031
5       日本 PSE                        欧比特    C91231818001-S          2018 年 7 月 31 日
6       澳大利亚 SAA                   开勒环境   GMA-500882-EA           2016 年 8 年 30 日
7       美国 UL                        开勒环境   20180924-E500086        2018 年 9 月 24 日
8       韩国 KC                        开勒环境   R-R-kaL-D6BAA73         2020 年 10 月 12 日




                                             3-1-4-51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
程,查阅了公司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取得的经营资质、行政许可、备案、认证证
书,现场走访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访谈了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查阅了工商
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通过网络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超越经
营范围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均已取得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
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
的风险。



2、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如是,保
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
将出台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化情
况,相关趋势和变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按照要求披露行业主要法
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文件名         机构        时间                         相关内容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
               全国人民代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2018 年 12
《劳动法》     表大会常务                 用。
                            月修订
               委员会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
                                          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
                                          康检查。

               国家安全生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
               产监督管理                 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
《防暑降温措                2012 年 6
               总局、卫生                 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
施管理办法》                月
               部、人力资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源和社会保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



                                         3-1-4-52
                 障部、中华                 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
                 全国总工会                 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
                                            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
                                            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要求。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
《公共场所卫                  2016 年 2
                 国务院                     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
生管理条例》                  月修订
                                            风速);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
                                            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
《公共场所卫
                 中华人民共   2017 年 12    求。
生管理条例实
                 和国卫生部   月修订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
施细则》
                                            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
                                            求。
                                            第三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
《公共机构节                  2008 年 10
                 国务院                     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
能条例》                      月
                                            运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
                                            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
                                            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
《中华人民共     全国人民代                 测和控制等技术。
                              2018 年 10
和国节约能源     表大会常务                 第三十七条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
                              月修订
法》             委员会                     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
                                            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务院关于
印发“十三五”                              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
                              2017 年 1
节能减排综合       国务院                   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
                              月
工作方案的通                                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知》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
《中华人民共                                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
和国国民经济                                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
                 全国人民代   2016 年 3     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
和社会发展第
                   表大会     月
十三个五年规                                范。
划纲要》                                    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
                                            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
《关于加快发                                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推动高效电动机产业加快发
展节能环保产                                展……大力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无铁芯
                              2013 年 8
业的意见》(国     国务院                   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
                              月
发(2013)30                                关键材料、装备,以及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
号)                                        系统的技术水平。

《物流业发展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技术、
                              2014 年 9
中长期规划         国务院                   装备,提高物流运作的组织化、网络化水平,降低
                              月 12 日
(2014—2020                                物流业的总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



                                           3-1-4-53
年)》

国家重点支持   科技部、财                “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中的“高效节能传动技
                            2016 年 1
的高新技术领   政部、国家                术与应用系统技术;用于各类专用装备的特种电机
                            月
域(2016)     税务总局                  及其控制技术”被明确列出

    (2)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节能降耗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HVLS 风扇为客户营造流
动循环、自然舒适的空间环境,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效果,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过
程中的劳动者保护和节能降耗要求。报告期内,国家法规政策对基础劳动环境和
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新修订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
法律法规有《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上述法律法规的修
订为 HVLS 风扇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包括《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 号)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的与发
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无重大不利变化,对发行
人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九)关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
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主要客户(如前五大)的注册情况,是否正常经营,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相关客户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稳定的客户基
础、是否依赖某一客户等。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3-1-4-54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①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416.89     5.04%
   2       中国建筑                                               498.49     1.77%
   3       GARD INC.SDN BHD                                       476.26     1.70%
   4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51.84     0.90%
   5       住方科技                                               215.17     0.77%
                         合计                                   2,858.65    10.17%
   注:上述客户的收入按同一控制下合并数据披露。

       ② 2019 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140.89    3.83%
   2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67.99     1.91%
   3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549.21     1.85%
   4       GARD INC. SDN. BHD.                                    519.48     1.75%
   5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20.49     1.41%
                         合计                                    3,198.06   10.75%
   注:上述客户的收入按同一控制下合并数据披露。

       ③ 2018 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1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698.63     2.63%
   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9.05     2.33%
   3       京东集团                                               485.17     1.82%
   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68.76     1.76%
   5       GARD INC. SDN. BHD.                                    460.14     1.73%
                         合计                                    2,731.75   10.27%
   注:上述客户的收入按同一控制下合并数据披露。

       (2)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①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489.SH)
法定代表人            王清华



                                          3-1-4-55
主要股东         王清华:40.50%
成立日期         2003 年 0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 9 号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研发组装生产电动车电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机、家用电器设备电机、
                 电瓶车控制器、显示器、传感器、刹把、调速把、后衣架、磁盘;销
经营范围         售电机、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电动车配件,控制器、充电器、动力
                 电池;从事生产所需零配件的进口和自产产品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的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建筑(股票简称:中国建筑,股票代码:601668.SH)

    中国建筑指处于其控制下的关联方,包括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等公司。

    中国建筑是我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
投资建设集团,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
察设计等领域居行业领先地位。

    ○住方科技

    住方科技指处于其控制下的关联方,包括湖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住方
科技有限公司 2 家公司。

    (A)湖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湖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欢
主要股东         广东住方科技有限公司:100%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16 日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南港大道湖北住方科技有限公司厂
注册地址
                 房等 13 处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浴屏风、淋浴门、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系统门窗和幕墙、
                 玻璃制品、电子控制器、五金控制器及数据软件系统研发、设计、安
                 装、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建筑模板租赁、机床设备、
经营范围         数控系统、传动控制系统、门窗智能制造系统、生产线协同解决平台
                 研发及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3-1-4-56
    (B)安徽住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徽住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向涛
主要股东        广东住方科技有限公司:100%
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民主路 1 号 1-6 全部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铝型材及其配件、铝制品、建筑模板、爬模架、淋浴屏风、淋浴门、
                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系统门窗和幕墙,不锈钢型材、玻璃
                制品研发、设计、安装、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建筑模
经营范围        板租赁,机床设备、数控系统、运动控制系统、门窗智能制造系统、
                生产线协同解决平台研发及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晓燕
主要股东        白晓燕:100%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院 3 号楼 1 层 1238 室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企业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秋梅
主要股东        吴特雄:60%、郑秋梅:40%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5 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路 420 号航空自贸广
注册地址
                场 4 号楼第 4 层 401 单元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及租赁:机械电子设备和输送设备(不含
经营范围        电梯);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3、批发、零售:


                                     3-1-4-57
                   五金交电、设备零部件、金属材料和通讯器材。

       ○6 GARD INC. SDN. BHD.

企业名称           GARD INC. SDN. BHD.
国家               马来西亚
主要股东           TEE LIEN CHONG:50%、TEE LIAN HOE:50%
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16 日
                   D-7-8, MEGAN AVENUE 1,189 JALAN TUN RAZAK, 50400 KUALA
注册地址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MALAYSIA.
注册资本           100 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TRADING ROOM VENTILATORS AND FOOD WASTE DISPOSAL
主要业务
                   DISPENSERS(经营房间通风设备及厨余垃圾处理设备)

       ○7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晶晶
主要股东           吕晶晶:100%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3 日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乙二路交汇、恒大御景(一期)2 幢 2 单元 123
注册地址
                   房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燃气设备、燃气用具、燃气锅炉、空气制冷设备末端产品、自控设备、
                   机电设备、环境保护专业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
                   改造、维修及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产品和节能设备的研发及销售;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电锅炉、PPR 管道及管件、塑料排水检查井、HDPE 双壁
                   波纹管、HDPE 井筒专用缠绕管、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暖通器
                   材及辅助材料、管道系统的设计及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1.SZ)
法定代表人         王军民
主要股东           商晓波:37.46%、邓烨芳:10.95%
成立日期           2002 年 9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注册资本           52,371.8853 万元
                   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新型建材生产、销售;起重机械的制造、
经营范围           安装、改造、维修;门、建筑外窗生产、安装、销售;金属标准件、
                   机械配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焊接材


                                         3-1-4-58
                     料生产、销售;钢结构设计;立体车库生产、销售;钢结构成套设备、
                     自动焊接切割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装配式建筑技术转让;普通道
                     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京东集团

     京东集团指指京东集团及处于其控制下的关联方,包括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
限公司、杭州京东惠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海元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京东东
和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华讯得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
     京东集团定位于“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为大型综合型电商
平台,核心业务为零售、数字科技、物流、技术服务四大板块,在美国纳斯达克
证券交易所上市。

     ○10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66.SH)
法定代表人           汤玉祥
主要股东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37.19%
成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改装汽车、挂车、客
                     车及配件附件、客车底盘、信息安全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的设计、生
                     产与销售;机械加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与
                     服务;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与销售;质检技术服务;摩托车、旧车及配
                     件、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互联网汽车、化工产品(不含易燃
                     易爆化学危险品)、润滑油的销售;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经营范围             住宿、饮食服务(限其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普通货运;仓储(除可
                     燃物资);租赁业;旅游服务;公路旅客运输;县际非定线旅游、市
                     际非定线旅游;软件和信息技术,互联网平台、安全、数据、信息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
                     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第Ⅱ类、第Ⅲ类医疗器械(详见许可证);
                     保险兼业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新能
                     源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咨询、建设及运营维护;通讯设备、警用装备、
                     检测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以上主要客户基本信息来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企查查网站、中国信保资信平台、客户
官方网站或定期报告查询




                                         3-1-4-5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
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销售明细表并进行适当分析,通过国家
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互联网工具核查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注册情况和
信用信息等,通过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的方式了解重要客户基本信息、经营情况、
与发行人的交易起始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回款情况售等并取得了经客户确认
的关联关系确认函,通过函证取得重要客户的回函以确认交易金额的真实性、准
确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与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系
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
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发行人客户结构稳定,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等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新增客户情况,该客户新增交易
的原因,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及客户依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均有新增客户,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特征合理性。HVLS
风扇在下游应用方面存在以下两个行业特征,一是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广泛、数量
众多,二是单一客户采购连续性较弱。为保持公司业务持续增长,除推出新产品
外,公司需要持续开拓新市场以增加新的客户群体。因此,公司每年新增客户占
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重大依赖。




                                3-1-4-6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主要情
况如下:

序                    客户新增    订单和业务   合作历    新增交易   订单的连续性
           名称
号                      情况      的获取方式     史        的原因     和持续性

                      2020 年度                                     采购需求系根
                                               自 2015   工程项目
1    中国建筑         新增前五     自主开发                         据工程项目需
                                               年开始      需要
                      大客户                                        要进行安排

                      2020 年度                                     采购需求系根
                                               自 2020   工程项目
2    住方科技         新增前五     自主开发                         据工程项目需
                                               年开始      需要
                      大客户                                        要进行安排

     安徽鸿路钢结构   2018 年新
                                               自 2018   客户厂房   合作至今,每年
3    (集团)股份有   增前五大     自主开发
                                               年开始      需要     均有采购计划
     限公司           客户

                      2018 年新
     郑州宇通客车股                            自 2015   客户厂房   合作至今,每年
4                     增前五大     自主开发
     份有限公司                                年开始      需要     均有采购计划
                      客户

                      2018 年新
     GARD      INC.                            自 2014              合作至今,每年
5                     增前五大     线上推广               经销商
     SDN. BHD.                                 年开始               均有采购计划
                      客户

                      2019 年新
     八方电气(苏州)                          自 2017   客户产品   合作至今,每年
6                     增前五大     自主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年开始      需要     均有采购计划
                      客户

                      2019 年新
     北京日臻祥环保                            自 2016              合作至今,每年
7                     增前五大     自主开发               经销商
     科技有限公司                              年开始               均有采购计划
                      客户

     吉林省荣泽节能   2019 年新                                     采购需求系根
                                               自 2019   工程项目
8    技术工程有限公   增前五大     自主开发                         据工程项目需
                                               年开始      需要
     司               客户                                          要进行安排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及销售明细,检查主要客户的变动情
况及相关交易的变动情况是否合理,检查新增客户及相关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客户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起始时间、交易情况、定
价及结算模式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存在新增
的前五大客户,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该客户订单具有一定的连
续性和持续性。


                                    3-1-4-61
       3、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保荐
       人应当核查相关交易情况,交易原因,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1)供
       应商采购公司产品。供应商在与公司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逐渐了解公司 HVLS
       风扇的产品与服务并向公司采购了 HVLS 风扇产品;(2)公司采购客户产品。
       公司在与客户业务合作过程中,逐渐了解客户的相关产品,并根据自身需要向客
       户采购了部分物料,如电梯、叉车等。前述交易发生的主要原因是:HVLS 风扇
       客户行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特征,可广泛应用于厂房车间、仓储物流以及公
       共场所等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在前述行业特征背景下,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
       会产生偶发性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① 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

            报告期内,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向其销售
       采购 HVLS 风扇,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情况(万元)                         销售情况(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金额               626.97      1,298.95         351.75       16.68          9.50           0.47
营业成本/
                14,644.86     15,047.97      12,833.13   28,095.11     29,757.53      26,594.05
营业收入
占比                4.28%         8.63%          2.74%       0.06%         0.03%          0.00%

            ② 公司采购客户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客户产品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销售 HVLS 风扇或提供相
       关服务,向其偶发性零星采购电梯、叉车等物料,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情况(万元)                         销售情况(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金额                10.50          1.20          11.33       36.31         40.10          58.40
营业成本/
                15,047.97     12,833.13      14,644.86   28,095.11     29,757.53      26,594.05
营业收入
占比                0.07%         0.01%          0.08%       0.13%         0.13%          0.22%




                                             3-1-4-62
           发行人与上述交易对象之间的交易,均因为各自业务发展需要、基于正常的
    商业逻辑发生,销售、采购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销售、采购均为真实发生并履
    行完毕。

           (2)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异步电机 HVLS 风扇和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扇均以自主
    品牌销售为主,仅存在向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有限公司一家客户销售非自主品
    牌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非自主品牌“瑞泰风”
    系列异步电机 HVLS 风扇和自主品牌异步电机 HVLS 风扇,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数量                            数量                            数量
               (万                   (万元   (万                   (万元   (万                   (万元
                           (台)                          (台)                          (台)
               元)                   /台)    元)                   /台)    元)                   /台)
非自主品
                      -         -          -          -          -         -   24.79           25       0.99
牌
自主品牌              -         -          -          -          -         -          -          -         -
  合计                -         -          -          -          -         -   24.79           25       0.99

           前述交易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司收购欧比特前,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
    有限公司曾为欧比特 HVLS 风扇经销商,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发展了非自主品牌
    的 OEM 模式。2018 年下半年,欧比特停止了与广东瑞泰通风降温设备有限公司
    的相关合作。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客户与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重叠的情
    形。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明细表及采购明细表进行适当分析,访
    谈了公司负责相关业务的人员,了解公司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
    原因及合理性;通过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的方式了解重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信
    息、经营情况、与发行人的交易起始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
    叠的情形具有真实的交易原因及合理性。


                                                3-1-4-63
(十)关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
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
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供应商的市场需
求、是否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础、是否依赖某一供应商等。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基本情况

      ① 2020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                                                                   采购金额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标的
号                                                                   (万元)      总额比
 1    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2,092.04      18.19%
 2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扇叶                       1,259.36      10.95%
 3    上海三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变频器、面板               1,247.25      10.85%
 4    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675.67       5.88%
 5    上海吾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结构件                   610.04       5.30%
                               合计                                    5,884.36      51.17%

      ② 2019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                                                                   采购金额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标的
号                                                                   (万元)      总额比
 1    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1,940.68    13.95%

 2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扇叶等                      1,210.94      8.71%

 3    上海三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变频器、面板                1,168.13      8.40%

 4    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950.07      6.83%

                                            转子盘、金属结构件、
 5    上海微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888.81      6.39%
                                            委托机械加工
                               合计                                     6,158.62    44.27%
注:公司除向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及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扇叶及电机减速一体机外,还
零星采购部分其他材料,故此处采购金额略大于按原材料分供应商披露数据。

      ③ 2018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标的         采购金额      占采购



                                         3-1-4-64
 号                                                                  (万元)      总额比

 1     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2,008.90    18.28%

 2     上海三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变频器、面板                1,062.38      9.66%

 3     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电机减速一体机                922.08      8.39%

 4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扇叶                          829.11      7.54%

 5     上海吾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结构件                    686.08      6.24%

                              合计                                      5,508.55    50.11%
注:公司除向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采购电机
减速一体机及扇叶外,还零星采购部分其他材料,故此处采购金额略大于按原材料分供应商披露数据。

      (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①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德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东晓
主要股东             吴东晓:90%、王晓宇:10%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阳路 235 号 845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自动化控制,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建筑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设
经营范围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木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1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状况             2019 年度销售规模 5,600 万元左右

      ②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祖军
主要股东             戴祖军:94%、倪福民:2%、郑寒福:2%、王震:2%
成立日期             2001 年 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玉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铝合金门窗、门窗配件、五金配件、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4-65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8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状况           2019 年度销售规模 2 亿元左右

    ③上海三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三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朝华
                   窦光烈:62%、窦亦鸣:15%、蒋朝华:10%、王云:8%、朱旭东:
主要股东
                   5%
成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12 号 101 室 JT1945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建材、装潢
                   材料、百货、针纺织品、电脑、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经营范围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贵金
                   属)的销售,工业自控设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会
                   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4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状况           2019 年度销售规模 1 亿元左右

    ④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中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Ullrich Kuchenmeister
主要股东           Getriebebau NORD GmbH Co. KG:100%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 510 号
注册资本           1,500 万美元
                   研发、生产及组装各式减速机、减速箱、电机、变频器、伺服控制设
                   备及其相关零部件,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           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
                   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08 年与欧比特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3-1-4-66
                   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通过查询该公司官网、中国货币网、企业信用
财务状况
                   信息公示系统,均未查询到该公司公开财务信息。

    ⑤上海微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微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其
主要股东           陈其:80%、陈歆:20%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 499 号 1 幢 1 层
注册资本           50 万元
                   金切、锻压机床生产,五金、电子元件、机械零件加工,机电产品维
经营范围           修服务(除特种),机电设备、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元件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4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状况           2019 年度销售规模 3,500 万元左右

    ⑥上海吾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吾利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小华
主要股东           刘小华:70%、蔡长群:30%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1 日
注册地址           宝山区河曲路 118 号 122 室
注册资本           50 万元
                   不锈钢制品、水箱、栏杆、扶手加工、安装、销售;金属制品、金属
经营范围           材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1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状况           2019 年度销售规模 1,000 万元左右

    ⑦江阴坤泰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阴坤泰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亚英
主要股东           邵亚英:50%、赵正:50%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28 日




                                        3-1-4-67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华士镇勤丰路 555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铝合金制品(建筑用铝型材)、五金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4 年开始合作,2018 年结束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通过查询该公司官网、中国货币网、企业信用
财务状况
                      信息公示系统,均未查询到该公司公开财务信息。

      ⑧上海卫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卫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维
主要股东              郭维:70%、刘伟:30%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 598 号 2 幢 E4006 室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装饰材料、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领域内的“四技”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过往业务往来情况      2012 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通过查询该公司官网、中国货币网、企业信用
财务状况
                      信息公示系统,均未查询到该公司公开财务信息。
     注:以上主要供应商基本信息来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企查查网站或供应商官方网站查
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互联网工具核查主要供应商
的基本情况、注册情况和信用信息等;通过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重要供应
商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与发行人的交易起始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回款情况、
是否实现最终销售等,并了解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经办人员与发行人是否



                                           3-1-4-68
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函证,取得重要供应商的回函,以确认交易金额的真实性、
准确性。分析发行人是否对某供应商有依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
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供应商的市场需求
良好,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础,不存在依赖某一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无
关联关系。

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
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新增供应商情况,该供应
商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1)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均有新增供应商,但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供
应商的变化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适应,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
创新,开发出新产品从而形成新的物料需求;二是公司就各种原材料均与多家供
应商保持合作,并根据其供货质量调整采购规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主
要情况如下:

序                          供应商新      采购结   合作历    新增交易的   订单的连续
             名称
号                            增情况      算方式     史        原因       性和持续性
                            2018 年新
                                         月结 30   自 2018   价格优势、
1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增前五大                                      继续合作中
                                         天付款    年开始    服务质量好
                            供应商
                            2018 年新
     上海吾利不锈钢制品有                月结 60   自 2011   价格优势、
2                           增前五大                                      继续合作中
     限公司                              天付款    年开始    服务质量好
                            供应商
                            2019 年新
     上海微源机械设备有限                月结 30   自 2014   价格优势、
3                           增前五大                                      继续合作中
     公司                                天付款    年开始    服务质量好
                            供应商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3-1-4-69
                保荐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互联网工具核查新增供应商
            的基本情况、注册情况和信用信息等;通过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新增供应
            商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与发行人的交易起始时间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存在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该部分供应商
            新增交易的原因合理,与该部分供应商的合作均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十一)关于发行人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1、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经营权、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资产的内容和数量等基本情况,发行人是否合法取得并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资产是否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
            限制,是否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具
            体情况如下:

                (1)不动产权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 9 项,具体情况
            如下:

                                       土地使用
序   权属                                            建 筑 面                   取得    使用期             其他
               坐落地      权利类型    权 面 积                    权证号                           用途
号   人                                              积(m2)                   方式      限               权利
                                       (m2)
                           国有建设                              浙(2017)海
                                                                                出让/
     浙江                  用地使用                              宁市不动产             2065 年 7   工业
1                                          17,269    10,119.85                  自建                       抵押
     开勒                  权/房屋所                             权第 0048691           月 7 日止   用地
              海宁市尖                                                            房
                           有权                                  号
              山新区海
                           国有建设                              浙(2017)海
              市路 36 号                                                        出让/
     浙江                  用地使用                              宁市不动产             2065 年 7   工业
2                                               0     2,442.25                  自建                       抵押
     开勒                  权/房屋所                             权第 0048690           月 7 日止   用地
                                                                                  房
                             有权                                号
              海宁市尖                                           浙(2017)海
                           国有建设                                                     2067 年
     浙江     山新区枕                                           宁市不动产                         工业
3                          用地使用        33,434            -                  出让    11 月 26           抵押
     开勒     江路北、洋                                         权第 0058518                       用地
                           权                                                           日止
              山河东                                             号
              天津市空     国有建设                              津(2018)保           2005 年 6
                                       6,363.2(土                              出让/               商务
     开勒     港经济区     用地使用                              税区不动产             月 16 日
4                                       地面积共       130.79                   商品                金融    无
     环境     西四道 168   权/房屋                               权第 1003253           -2045 年
                                          用)                                    房                用地
              号融和广     ( 构 筑                              号                     6 月 15



                                                     3-1-4-70
                                      土地使用
序   权属                                         建 筑 面                      取得       使用期            其他
             坐落地      权利类型     权 面 积                     权证号                            用途
号   人                                           积(m2)                      方式         限              权利
                                      (m2)
            场 6-1-304   物)所有                                                       日
                         权
            上海市松
            江区新桥
            镇 2 街坊
                                                                                        2020 年 6
            337/1 丘
                         国有建设                              沪(2020)松             月 19 日
     开勒   (松江区                                                                                 工业
5                        用地使用        14,934          -     字不动产权       出让    -2040 年              无
     环境   新桥镇工                                                                                 用地
                         权                                    第 019351 号             6 月 18
            业      区
                                                                                        日
            SCJ10031
            单元 08-02
            号地块)
            郑州市郑
                         国有建设                              豫(2020)郑     出让/   2012 年 8
            东新区商                  37,932.92                                                      批发
     开勒                用地使用                              州市不动产       市场    月 15 日
6           都路 67 号                (土地面     134.43                                            零售     无
     环境                权/房屋                               权第 0183204     化商    -2045 年
            B 座 27 层                积共用)                                                       用地
                         所有权                                号               品房    9月8日
            2705 号
            郑州市郑
                         国有建设                              豫(2020)郑     出让/   2012 年 8
            东新区商                  37,932.92                                                      批发
     开勒                用地使用                              州市不动产       市场    月 15 日
7           都路 67 号                (土地面     196.03                                            零售     无
     环境                权/房屋                               权第 0183198     化商    -2045 年
            B 座 27 层                积共用)                                                       用地
                         所有权                                号               品房    9月8日
            2706 号
            郑州市郑
                         国有建设                              豫(2020)郑     出让/   2012 年 8
            东新区商                  37,932.92                                                      批发
     开勒                用地使用                              州市不动产       市场    月 15 日
8           都路 67 号                (土地面     196.03                                            零售     无
     环境                权/房屋                               权第 0183122     化商    -2045 年
            B 座 27 层                积共用)                                                       用地
                         所有权                                号               品房    9月8日
            2707 号
            郑州市郑
                         国有建设                              豫(2020)郑     出让/   2012 年 8
            东新区商                  37,932.92                                                      批发
     开勒                用地使用                              州市不动产       市场    月 15 日
9           都路 67 号                (土地面     134.43                                            零售     无
     环境                权/房屋                               权第 0183196     化商    -2045 年
            B 座 27 层                积共用)                                                       用地
                         所有权                                号               品房    9月8日
            2708 号

              (2)商标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法律
              商标        类别      注册号    权利人              有效期限
     号                                                                             方式      权利    状态

                                                               2012 年 9 月 21 日   原始
      1                    11    9760598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2 年 9 月 20 日   取得

                                                               2012 年 9 月 21 日   原始
      2                    35    9760549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2 年 9 月 20 日   取得




                                                  3-1-4-71
序                                                                 取得   他项   法律
     商标   类别   注册号     权利人             有效期限
号                                                                 方式   权利   状态


                                              2014 年 6 月 14 日   原始
3            11    11970917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4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2014 年 6 月 14 日   原始
4            35    11971273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4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2017 年 12 月 7 日   原始
5            11    21631030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7 年 12 月 6 日   取得


                                              2019 年 7 月 28 日   原始
6            11    35154076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9 年 7 月 27 日   取得




                                              2019 年 7 月 21 日   原始
7            35    35156863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9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2014 年 6 月 14 日   原始
8            11    11970933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4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2014 年 6 月 21 日   原始
9            35    11971255   开勒环境                                    无     注册
                                            —2024 年 6 月 20 日   取得




                                         2016 年 11 月 21 日       原始
10           7     17391847    欧比特                                     无     注册
                                         —2026 年 11 月 20 日     取得



                                         2010 年 10 月 21 日       原始
11           11    7147334     欧比特                                     无     注册
                                         —2020 年 10 月 20 日     取得



                                              2020 年 6 月 14 日   原始
12           35    37175086    欧比特                                     无     注册
                                            —2030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3-1-4-72
序                                                                                  取得        他项     法律
              商标         类别     注册号        权利人           有效期限
号                                                                                  方式        权利     状态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原始
13                          35     43613224       欧比特                                        无       注册
                                                            —2030 年 12 月 20 日   取得

             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                          注册                注册   权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商标                     类别                       有效期
     号                          地区                  号     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2018 年 12
                                                     4029   开勒    月 17 日     原始
         1                       印度      11                                              无     注册
                                                      656   环境    —2028 年    取得
                                                                   12 月 16 日

                                                                   2018 年 12
                                                     4029   开勒    月 17 日     原始
         2                       印度      35                                              无     注册
                                                      657   环境    —2028 年    取得
                                                                   12 月 16 日

                                        台湾商标                   2019 年 9
                                 中国   法施行细     0201   开勒     月 16 日    原始
         3                                                                                 无     注册
                                 台湾   则第 19 条   0258   环境   —2029 年 9   取得
                                        第 011 类                    月 15 日

                                        台湾商标                   2019 年 8
                                 中国   法施行细     0200   开勒     月 16 日    原始
         4                                                                                 无     注册
                                 台湾   则第 19 条   5375   环境   —2029 年 8   取得
                                        第 035 类                    月 15 日

             (3)专利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 93 项,其中实用新型
     专利 89 项,发明专利 2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均为原始取得。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ZL2012100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1       大型立式工业风扇           发明                                             无       权维
                                                75312.X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大型吊式工业风                 ZL2012100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2                                  发明                                             无       权维
             扇                                 73772.9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3       杆体连接万向节                                                              无       权维
                                        新型    05933.3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3-1-4-73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4    一种杆体连接万向节                                                  无    权维
                          新型   04548.7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5    吊装物体固定工具                                                    无    权维
                          新型   08845.9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6    防掉落自锁装置                                                      无    权维
                          新型   07487.X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工业风扇防坠落安全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7                                                                        无    权维
     机构                 新型   07537.4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2201   开勒   2012 年 3    原始
8    扇叶防掉落组装机构                                                  无    权维
                          新型   07669.7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新型扇叶固定插   实用   ZL2014203   开勒   2014 年 6    原始
9                                                                        无    权维
     件                   新型   31524.4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新型吊装主体框     实用   ZL2014203   开勒   2014 年 6    原始
10                                                                       无    权维
   架                     新型   31292.2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4203   开勒   2014 年 6    原始
11 一种风扇旋转底盘                                                      无    权维
                          新型   31365.8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4203   开勒   2014 年 6    原始
12 一种新型扇叶尾翼                                                      无    权维
                          新型   31762.5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4203   开勒   2014 年 6    原始
13 一种新型扇叶                                                          无    权维
                          新型   31523.X     环境   月 20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扇叶防掉落安全   实用   ZL2014207   开勒   2014 年 11   原始
14                                                                       无    权维
     装置                 新型   04246.2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用于狭长空间通   实用   ZL2014207   开勒   2014 年 11   原始
15                                                                       无    权维
     风的风机             新型   04257.0     环境   月 21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4207   开勒   2014 年 12   原始
16 一种大型外转子风扇                                                    无    权维
                          新型   81889.7     环境   月 1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工业节能风扇用     实用   ZL2016203   开勒   2016 年 4    原始
17                                                                       无    权维
   电机                   新型   29390.1     环境   月 19 日     取得
                                                                                 持


                                      3-1-4-74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工业节能风扇用     实用   ZL2016203   开勒   2016 年 4    原始
18                                                                       无    权维
   插件组                 新型   26562.X     环境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6203   开勒   2016 年 4    原始
19 一种新型商用风扇                                                      无    权维
                          新型   28008.5     环境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外观   ZL2016301   开勒   2016 年 4    原始
20 风扇(钻石造型)                                                      无    权维
                          设计   31652.9     环境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工业节能用电风   实用   ZL2016209   开勒   2016 年 8    原始
21                                                                       无    权维
     扇的零部件           新型   07722.X     环境   月 18 日     取得
                                                                                 持
                                                                               专利
                          外观   ZL2016306   开勒   2016 年 12   原始
22 风扇(工业节能型)                                                    无    权维
                          设计   54739.4     环境   月 2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永磁电机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3                                                                       无    权维
     的外转子结构         新型   68897.4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电机的内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4                                                                       无    权维
   定子封装结构           新型   67470.2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简易转子结构的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5                                                                       无    权维
   横向磁通电机           新型   67899.1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6 多级串联定转子电机                                                    无    权维
                          新型   68889.X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大型场馆通风设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7                                                                       无    权维
     备                   新型   67468.5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用于风机的磁齿轮复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8                                                                       无    权维
     合电机               新型   67469.X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电机的外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29                                                                       无    权维
     转子封装结构         新型   67902.X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工业壁挂风扇的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30                                                                       无    权维
     新型转向结构         新型   67849.3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电机的内     实用   ZL2017206   开勒   2017 年 6    原始
31                                                                       无    权维
   定子封装结构           新型   67903.4     环境   月9日        取得
                                                                                 持


                                      3-1-4-75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风扇电机充磁结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2                                                                      无    权维
   构                     新型   42677.7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风扇电机绕线骨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3                                                                      无    权维
   架                     新型   42678.1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自动化风扇控制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4                                                                      无    权维
     装置                 新型   42960.X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内置塑料架的风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5                                                                      无    权维
     扇电机               新型   41955.7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稳定性强的风扇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6                                                                      无    权维
     电机绕线骨架         新型   41949.1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防护性能高的节   实用   ZL2019201   开勒   2019 年 1   原始
37                                                                      无    权维
     能电机实验台         新型   42749.8     环境   月 2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内置定子的盘式     实用   ZL2019202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38                                                                      无    权维
   电机                   新型   72764.4     环境   月5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磁钢阵列充磁电     实用   ZL2019202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39                                                                      无    权维
   机的风扇               新型   72716.5     环境   月5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商业风扇扇叶结   实用   ZL2019203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40                                                                      无    权维
     构                   新型   45248.X     环境   月 1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电机的散   实用   ZL2019203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41                                                                      无    权维
     热结构               新型   44325.X     环境   月 1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一体化铸钢转子   实用   ZL2019202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42                                                                      无    权维
     盘                   新型   79865.4     环境   月5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电机铁芯线圈的   实用   ZL2019203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43                                                                      无    权维
     侵漆结构             新型   40314.4     环境   月 18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拼块定子铁芯的   实用   ZL2019202   开勒   2019 年 3   原始
44                                                                      无    权维
     简易拼接结构         新型   73684.0     环境   月5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永磁电机用具有     实用   ZL2020204   开勒   2020 年 4   原始
45                                                                      无    权维
   拼装结构的铁芯         新型   76720.6     环境   月3日       取得
                                                                                持


                                      3-1-4-76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高效散热的外转     实用   ZL2020204   开勒   2020 年 4    原始
46                                                                       无    权维
   子电机                 新型   76730.X     环境   月3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20210   开勒   2020 年 6    原始
47 大型消毒风扇                                                          无    权维
                          新型   90265.2     环境   月 12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20204   开勒   2020 年 4    原始
48 一种太阳花散热器                                                      无    权维
                          新型   86764.7     环境   月3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用于安装工业风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49                                                                       无    权维
     扇的固定架           新型   97905.0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便于清洁的工业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0                                                                       无    权维
     风扇                 新型   97917.3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带有空气清新剂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1                                                                       无    权维
     的工业风扇           新型   97563.2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2 一种多功能工业风扇                                                    无    权维
                          新型   97819.X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高安全性的环保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3                                                                       无    权维
   吊扇                   新型   94834.9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4 一种工业用环保电扇                                                    无    权维
                          新型   95435.4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工业用净化空气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5                                                                       无    权维
     型环保吊扇           新型   94831.5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具有驱蚊效果的   实用   ZL2018203   浙江   2018 年 3    原始
56                                                                       无    权维
     工业风扇             新型   97091.0     开勒   月 22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大风扇的驱动一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57                                                                       无    权维
     体化结构             新型   45143.0     特     月 26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带喷雾装置的工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58                                                                       无    权维
     业大风扇             新型   45146.4     特     月 26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风扇的平衡固定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59                                                                       无    权维
   钢索                   新型   45144.5     特     月 26 日     取得
                                                                                 持


                                      3-1-4-77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带安全钢索的扇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60                                                                       无    权维
   叶                     新型   45138.X     特     月 26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61 一种大型风扇扇叶                                                      无    权维
                          新型   37834.6     特     月 15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62 一种大型风扇轮毂                                                      无    权维
                          新型   37835.0     特     月 15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5210   欧比   2015 年 12   原始
63 一种万向节                                                            无    权维
                          新型   38021.9     特     月 15 日     取得
                                                                                 持
   一种具有高强吸附功                                                          专利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4 能的高效暖气供应装                                                    无    权维
                          新型   33839.0     特     月 17 日     取得
   置                                                                            持
                                                                               专利
     一种新型带喷雾装置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5                                                                       无    权维
     的工业大风扇         新型   33278.4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高效环保暖气供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6                                                                       无    权维
   应装置                 新型   33245.X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一种具有天然气充分                                                          专利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7 燃烧功能的高效暖气                                                    无    权维
                          新型   33277.X     特     月 17 日     取得
   供应装置                                                                      持
                                                                               专利
     一种高效暖气供应装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8                                                                       无    权维
     置                   新型   33276.5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7210   欧比   2017 年 8    原始
69 一种风扇叶轮                                                          无    权维
                          新型   33858.3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0 一种涡轮风扇装置                                                      无    权维
                          新型   68278.4     特     月6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离心泵的新型叶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1                                                                       无    权维
     轮机构               新型   71972.1     特     月6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2 一种大型散热风扇                                                      无    权维
                          新型   7136.5      特     月6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新型大型散热风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3                                                                       无    权维
   扇                     新型   72318.2     特     月6日        取得
                                                                                 持


                                      3-1-4-78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新型高效散热风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4                                                                       无    权维
   扇                      新型   68184.7     特     月6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新型具有消音功      实用   ZL2018208   欧比   2018 年 6   原始
75                                                                       无    权维
   能的风扇                新型   68180.9     特     月6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简易转子结构的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76                                                                       无    权维
     横向磁通电机          新型   45538.4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外转子永磁电机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77                                                                       无    权维
     的外转子结构          新型   45516.8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便于安装的大型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78                                                                       无    权维
     节能风扇              新型   44771.0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降噪减震的工业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79                                                                       无    权维
     风扇                  新型   44610.1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工业风扇电机外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80                                                                       无    权维
   罩                      新型   45552.4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可移动式节能风      实用   ZL2019203   欧比   2019 年 3   原始
81                                                                       无    权维
   扇                      新型   44755.1     特     月 19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 190 新型扇叶连   实用   ZL2019215   欧比   2019 年 9   原始
82                                                                       无    权维
     接插件                新型   40158.2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新型低噪音功能    实用   ZL2019215   欧比   2019 年 9   原始
83                                                                       无    权维
     的风扇                新型   40157.8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一种大型 PMSM 直流    实用   ZL2019215   欧比   2019 年 9   原始
84                                                                       无    权维
     风扇                  新型   40156.3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9215   欧比   2019 年 9   原始
85 一种工业风扇用轮毂                                                    无    权维
                           新型   38825.3       特   月 17 日    取得
                                                                                 持
                                                                               专利
                           实用   ZL2019214   先勒   2019 年 9   原始
86 工业风扇新型控制器                                                    无    权维
                           新型   75641.7     动力   月6日       取得
                                                                                 持
   一种高效焊接 PCBA                                                           专利
                           实用   ZL2019214   先勒   2019 年 9   原始
87 板的 MOS 管连接装                                                     无    权维
                           新型   75799.4     动力   月6日       取得
   置                                                                            持


                                       3-1-4-79
序                                                专利                取得   他项   法律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状态
                                                                                    专利
   一种直流电机伺服控      实用    ZL2020200      先勒   2020 年 1    原始
88                                                                            无    权维
   制系统                  新型    37883.4        动力   月8日        取得
                                                                                      持
   一种便于操作的                                                                   专利
                           实用    ZL2020202      先勒   2020 年 2    原始
89 PCBA 板自动压合治                                                          无    权维
                           新型    13640.1        动力   月 26 日     取得
   具                                                                                 持
   一种电机控制器                                                                   专利
                           实用    ZL2020200      先勒   2020 年 1    原始
90 PCBA 板 MOS 管与铝                                                         无    权维
                           新型    37910.8        动力   月8日        取得
   基板孔对孔同心治具                                                                 持
   一种优化散热的中置                                                               专利
                           实用    ZL2020200      先勒   2020 年 1    原始
91 电机内置控制器                                                             无    权维
                           新型    32643.5        动力   月8日        取得
   PCBA                                                                               持
   一种集成 zigbee 无线                                                             专利
                           实用    ZL2020200      先勒   2020 年 1    原始
92 模块的工业风扇电机                                                         无    权维
                           新型    33150.3        动力   月8日        取得
   控制器                                                                             持
   一种便于回收废板边                                                               专利
                           实用    ZL2020202      先勒   2020 年 2    原始
93 的手掰 PCBA 板边治                                                         无    权维
                           新型    13065.5        动力   月 26 日     取得
   具                                                                                 持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                        著作                              开发      取得   权利   法律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权人                              完成日    方式   范围   状态
                                                           2011 年
     超大型风扇智能调     开勒    2012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1                                                          6 月 24                  有效
     速器控制软件 V1.0    环境    044492      0412528 号              取得   权利
                                                           日
                                              软著登字第
                                              3493456 号
     开勒工业风扇集控                                      2018 年
                          开勒    2019SR      软著变补字              原始   全部
2    软件[简称:集控软                                     10 月 10                 有效
                          环境    0072699     第                      取得   权利
     件]V1.0                                               日
                                              201909226
                                              号
     先勒助力电动自行                                      2017 年
                          先勒    2018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3    车电机控制软件                                        10 月 18                 有效
                          动力    040970      2370065 号              取得   权利
     V1.0                                                  日
     先勒工业风扇控制                                      2018 年
                          先勒    2019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4    器软件[简称:风扇                                     5 月 10                  有效
                          动力    0051597     3472354 号              取得   权利
     控制器软件]V1.0                                       日
5    先勒大风扇控制器     先勒    2019SR      软著登字第   2019 年    原始   全部   有效



                                           3-1-4-80
    面板显示与监控软     动力   0994120   4414877 号   7月1日    取得   权利
    件[简称:风扇显示
    板]V1.0
    先勒 E_Bike Motor                                  2019 年
                         先勒   2020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6   Controller Setting                                 10 月 1                 有效
                         动力   0012080   4890776 号             取得   权利
    Tool 软件 V1.0                                     日
                                                       2019 年
    先勒无线电机控制     先勒   2020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7                                                      10 月 1                 有效
    器测试软件 V1.0      动力   0007317   4886013 号             取得   权利
                                                       日
                                                       2019 年
    先勒远程程序下载     先勒   2020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8                                                      10 月 1                 有效
    软件 V1.0            动力   0004925   4883621 号             取得   权利
                                                       日

    (5)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商标证书、专利证书、
软件著作权证书,查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商标档案,查
阅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并通过中国及多国
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中国商标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国家版权登记门户网等
查询发行人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状态及取得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共拥有 9 项不动产权、17
项商标、93 项专利、8 项软件著作权,且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上述无形资产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且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
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十二)关于发行人违法违规的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已采取整改或者补救措施,是否会构成发行人
首发的法律障碍,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子公司欧比特存在 2 起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欧比特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3-1-4-81
    2019 年 1 月 22 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欧比特出具了编号为“苏
园市监案字[2019]0003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欧比特广告宣传内容存
在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及对已获得认证标志混淆使用等情形,违反了《广告法》第
九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是
首次于其网站上发布违法广告,且在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立即进行了整
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故责令欧比特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
内消除影响,并处一万元罚款。对欧比特混淆使用认证标志的,对其责令改正处
理”。

    2019 年 1 月 23 日,欧比特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进行相应整改规范,该
处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欧比特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

    2018 年 5 月 7 日,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向欧比特出具案号为“苏交道罚字
[2018]101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欧比特中型普通货车因未按照规定的
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
理规定》、《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 1,300 元
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3 分,记道路运输业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3 分。

    根据《苏州市交通局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 101 条的规定“客、
货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
的罚款,在每一次查处中,以客、货经营者的车辆维护和检测逾期总数为计算口
径。(1)逾期 1 个月以内的,处 1,000 元罚款;(2)逾期 1 个月以上 2 个月以
内的,处 1300 元罚款;(3)逾期 2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内的,处 1600 元罚款;
(4)逾期 3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内的,处 2000 元罚款;(5)逾期 4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内的,处 3000 元罚款;(6)逾期 6 个月以上 8 个月以内的,处 4000 元
罚款;(7)逾期 8 个月以上的,处 5000 元罚款。”欧比特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
金额属于法定限度内金额较低的处罚,因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018 年 5 月 7 日,欧比特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并进行相应整改规范,该
处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1-4-8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并取得市场监督、税务、社保、公积金、海关、土地、
住建、安全、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的证明,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外
支出明细,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并网络查询了企查查、政府部门官方网站等以
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形;查阅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罚款
缴纳凭证,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以判断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的持
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均已足额缴纳,发行人已进行
整改规范,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十三)关于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发行人在经营中是否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如是,保荐机构应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0 的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主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
景、原因和必要性,发行人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如公司共同
投资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
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基本情况

    2014 年 8 月,发行人与关联方卢小波共同参与投资设立了上海雍健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 1,300 万元,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洪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 万元、持有 3.85%份额;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有 15.38%
份额;卢小波出资 100 万元、持有 7.69%份额。发行人出资价格 1 元/出资额,与
其他合伙人一致,具有公允性。




                                 3-1-4-83
    2019 年 7 月,上海雍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注
销决定》,基于企业经营不善,同意解散上海雍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
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注销程序。

    2)如公司共同投资方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公司是否符合《公
司法》第 148 条规定

    上海雍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设立时,卢小波担任公司总经理,持有
公司 5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配偶于清梵持有公司 10%股份,两者合计
控制公司 6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与卢小波共同投资事项经过有限
公司股东会决定,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海雍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
协议、注销文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
询核对了相关法律法规,以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的原因、发行人出
资的合法合规性、出资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原因具有合理性,发
行人出资合法合规、出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



(十四)关于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保荐机构应当
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
性,是否仅简单重述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发行人实
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① 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内销
产品,公司按约定发货并完成安装,在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② 对于合



                                 3-1-4-84
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内销产品,将相关产品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获取客户的物
流签收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
并取得提单,或者境外子公司取得客户安装确认单据或物流签收单据,且产品销
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主要从事 HVLS 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服务,主
导产品为 HVLS 风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
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之“风机、风扇制造(C3462)”;根
据中国证监会(CSRC)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
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 WIND 数据库,CSRC“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共计近 160 家上市公司,通过筛选其中“风机、风扇制造(C3462)”
相关上市公司,并经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以及下游主要应用领域或客户群体等方
面对比分析,国内 A 股市场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
同或相似、主要从事 HVLS 风扇业务的上市公司。目前,国内 A 股市场中上市
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营业务及相关财务信息与发行人直接可比的公司。

    鉴于目前国内 A 股市场中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营业务及相关财
务信息与发行人直接可比的公司,故发行人未就其收入确认政策、主营业务毛利
率情况、销售费用情况、管理费用情况、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偿债能力情况等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
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并非
仅简单重述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3-1-4-85
(十五)关于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如是,保荐机构应按照
《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8 的相关规定,核查相关调整
变更事项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发表明确
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
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
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
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
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
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A.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



                                    3-1-4-86
                                                   调整影响

应收票据                       4,215,762.16         -3,069,778.16             1,145,984.00

应收款项融资                                            3,069,778.16          3,069,778.16

其他流动资产                  70,471,841.26        -69,550,000.00              921,841.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9,550,000.00            69,55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97,593.94         -1,997,593.9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997,593.94          1,997,593.94

    B.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贷款                      以摊余成本计
货币资金                                48,905,916.60                        48,905,916.60
                     和应收款项)                        量的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1,145,984.00

                     摊余成本(贷款                      以公允价值计
应收票据                                 4,215,762.16    量且其变动计
                     和应收款项)                                             3,069,778.16
                                                         入其他综合收
                                                         益
                     摊余成本(贷款
应收账款                                67,188,299.25    摊余成本            67,188,299.25
                     和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
其他应收款                               1,254,683.55    摊余成本             1,254,683.55
                     和应收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理财产品             入其他综合收       69,550,000.00                        69,550,000.00
                                                         入当期损益的
                     益(可供出售类
                                                         金融资产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入其他综合收        1,997,593.94                         1,997,593.94
                                                         入当期损益的
                     益(可供出售类
                                                         金融资产
                     资产)
                     摊余成本(其他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摊余成本            20,000,000.00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票据                                 5,061,793.93    摊余成本             5,061,793.93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
应付账款                                 9,111,625.34    摊余成本             9,111,625.34
                     金融负债)



                                        3-1-4-87
                   摊余成本(其他
其他应付款                             6,001,136.55   摊余成本           6,001,136.55
                   金融负债)

    C.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                                  则列示的账面价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月                               值(2019 年 1 月 1
                      31 日)                                          日)
 (1)金融资产
 1)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48,905,916.60                                    48,905,916.60
 应收票据
 按 原 CAS22
                      4,215,762.16
 列示的余额
 减:转出至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3,069,778.16
 其他综合收益
 (新 CAS22)
 按 新 CAS22
                                                                      1,145,984.00
 列示的余额
 应收账款           67,188,299.25                                    67,188,299.25
 其他应收款           1,254,683.55                                    1,254,683.55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总金融资      121,564,661.56    -3,069,778.16                  118,494,883.40
 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
 产
 按 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其他流
 动 资 产 ( 原                       69,550,000.00
 CAS22)转入
 按 新 CAS22
                                                                     69,550,000.00
 列示的余额

 其他非流动金



                                     3-1-4-88
融资产

按 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原                        1,997,593.94
CAS22)转入
按 新 CAS22
                                                    1,997,593.94
列示的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71,547,593.94    71,547,593.94
入当期损益的
总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融资
按 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摊余成
本(原 CAS22)                       3,069,778.16
转入
按 新 CAS22
                                                    3,069,778.16
列示的余额
理财产品(其
他流动资产)
按 原 CAS22
                  69,550,000.00
列示的余额
减:转出至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69,550,000.00
当期损益(新
CAS22)
按 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按 原 CAS22
                   1,997,593.94
列示的余额
减:转出至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1,997,593.94
当期损益 (新
CAS22)

按 新 CAS22



                                   3-1-4-89
 列示的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71,547,593.94    -68,477,815.78                          3,069,778.16
 益的总金融资
 产
 (2)金融负债
 1)摊余成本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票据            5,061,793.93                                            5,061,793.93
 应付账款             9,111,625.34                                           9,111,625.34
 其他应付款          6,001,136.55                                            6,001,136.55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总金融负       40,174,555.82                                           40,174,555.82
 债

    D.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计提损失准备
  项 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 月 1
                          日)                                                   日)
应收票据                     69,236.00                                            69,236.00
应收账款                  6,255,662.23                                         6,255,662.23
其他应收款                  301,344.93                                          301,344.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06.06                                            2,406.06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
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3-1-4-90
预收款项(元)           3,782,604.46              -3,782,604.46
合同负债(元)                                     3,431,664.26            3,431,664.26
其他流动负债                                         350,940.20                350,940.20

    (2)报告期内的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原始财务报表涉及的
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主要包括股份支付、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无形资产摊销等
事项的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
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8.12.31/2018 年度
  项目     更正金额    占更正前    更正金额         占更正前       更正金额      占更正前
           (万元)    项目比例    (万元)         项目比例       (万元)      项目比例
资产总额          -            -               -               -     -251.04        -0.84%
净资产            -            -               -               -     -181.82        -0.79%
净利润            -            -               -               -     -143.31        -2.27%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未对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会计师已出具
《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850 号),对差异情况进行逐项说明。

    (4)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报告期内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梳理,判断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检查相关的审
批程序文件;对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调整原因进行检查,对调整
事项进行重新计算和复核,查阅和整体复核申报财务报表。




                                        3-1-4-91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印发的
相关规定,或《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变更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有
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变更的合理性;发行人会计估计保持了一致性,未发生变
更;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调整原因充分,调整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与合规性;发行人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能
够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十六)关于发行人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是否较为明显,如是,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项,
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结合发行人重要销售合同、客户分
析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或 12 月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
如存在应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重要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发行人、可
比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是否存在对个别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情
形,是否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元)                      元)                      元)
第一季度     1,529.68          5.49%    2,763.89        9.36%     2,305.37        8.74%
第二季度     8,891.98         31.91%    8,959.08        30.33%    7,019.26        26.60%
第三季度     11,699.00        41.98%   11,027.95        37.33%   10,885.29        41.25%
第四季度     5,746.34         20.62%    6,791.04        22.99%    6,178.55        23.41%
  合计       27,867.00    100.00%      29,541.96   100.00%       26,388.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
为销售旺季,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为 65%以上,主要原因是:
风扇产品受季节性的影响较大,在天气炎热的夏季销量较高、而在寒冷的冬季则
销量较低。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3-1-4-92
      保荐机构查阅了报告期内重要销售合同及收入明细表,抽查部分重要合同对
 应的发货、验收单据及会计凭证;对发行人报告期各季度营业收入的计算过程进
 行复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季节性特征符合行业特点,
 不存在报告期各期第四季度或 12 月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如是,保荐人应核查如下事
 项,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6 的要求核查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第三方回款的原因、
 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等。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销售回款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情形 1: 集团型客户统一结算         290.75           322.32          390.23
情形 2: 客户的法定代表人、
                                     11.66            51.60           23.95
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
情形 3: 境外客户通过第三方
                                    396.49           359.86          149.13
专业支付服务平台回款
情形 4: 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
                                     47.12            53.84           30.69
情形
    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              746.02           787.62          593.99
营业收入                         28,095.11         29,757.53       26,594.05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2.66%            2.65%           2.23%
例
情形 4 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0.17%            0.18%           0.12%
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593.99 万元、787.62 万元和 746.0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3%、2.65%和 2.66%。其中,情形 4 回款金
 额分别为 30.69 万元、53.84 万元和 47.1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



                                    3-1-4-93
0.18%和 0.17%。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具有
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亦不存在货款归属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收入
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查阅了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主要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据,
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第三方回款方的工商信息等资料;获取了公司
报告期内主要诉讼相关的资料,并检索了法院公开披露的诉讼案件;并对管理层、
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第三方回款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较低,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的商业理由、不存在虚构交
易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
款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
的货款纠纷。

3、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如是,保荐人应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问题 42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详细说明对发行人现金交易可验证性及
相关内控有效性的核查方法、过程与证据,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现金交易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及材料采购环节存在少量现金交易情形,具体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元)                       元)                       元)
现金销售           1.91         0.01%         12.00        0.04%         12.42        0.05%
现金采购           0.00         0.00%          2.54        0.02%          0.99        0.01%
注:现金销售占比为现金销售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现金采购占比为现金采购付款占采购总额的比
例。




                                          3-1-4-9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 12.42 万元、12.00 万元和 1.91 万
元,主要为零星散客支付的货款,由于 HVLS 风扇对于部分客户而言属于偶发性
小额采购,客户出于便捷性考虑以现金形式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 0.99 万元、2.54 万元和 0.00 万元,
主要为生产所需耗材及配件等零星采购款的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
均较小,符合行业特点。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文件及现金日记账;抽取大额现金交易相关的会计凭证;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现金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均较低,具
有交易实质和合理商业背景,现金交易均开具或获取了相应发票,不存在体外循
环或虚构业务的情形。

(十七)关于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支付,如是,保荐机构应按照《首发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问题 26 相关规定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股份支付
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结果是否合理,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等。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① 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2016 年 8 月,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睿博投资合计授予 200.00 万股份,员
工间接受让公司股份价格为 2 元/股,员工获取股权的成本合计 400.00 万元;公
司依据最近一次(2016 年 12 月)向外部投资者定向发行价格 6.00 元/股作为整




                                 3-1-4-95
 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员工所获取的股权公允价值为 1,200.00 万元。因此,公司股
 权激励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共计 800.00 万元。

     ②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股份授予协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服务期进行了合理估计,在估计的服务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经常
 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753.33       673.33         593.33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80.00        80.00         196.67
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1.26%       1.22%          3.21%
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均由公司高管及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
 股产生,各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21%、1.22%和 1.26%,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股权授予协议等,核查股权激励计划及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对股份支付
 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结果
 合理,与同时段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十八)关于发行人税收优惠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税收优惠
 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如是,保荐人应按照《首发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问题 30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关注税收优惠期或补贴期及其未来




                                     3-1-4-96
           影响,分析发行人对税收政策的依赖程度和对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影响,
           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税收优惠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等
           税收优惠,合计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905.74 万元、905.18 万元和 865.52 万元,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28%、11.93%和 11.61%。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产
           品证书等证明文件;获取了其他收益明细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汇算清缴报告
           等相关文件,检查税收优惠相关金额;与高管人员沟通,了解税收优惠的具体情
           况及未来可持续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十九)关于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如是,保荐机构应
           当核查逾期客户信用状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坏账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逾期应收账款的金额、占比
           及主要构成如下:

                             应收账款及合                               主要构成
                                             逾期
 项目       逾期金额(元)     同资产余额
                                 (元)      占比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元)   占比

2020 年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
            28,510,870.99    70,869,264.21   40.23%                            1,570,743.60     2.22%
12 月 31                                              技有限公司



                                                3-1-4-97
                              应收账款及合     逾期                        主要构成
 项目       逾期金额(元)      同资产余额
                                  (元)       占比            客户名称          逾期金额(元)      占比
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1,098,320.00        1.55%
                                                        司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
                                                                                      785,765.00     1.11%
                                                        有限公司
                                                        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
                                                                                      681,200.00     0.96%
                                                        限公司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
                                                                                      663,752.72     0.94%
                                                        公司
                                                                小 计            4,799,781.32        6.78%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
                                                                                   3,037,768.00      4.13%
                                                        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
                                                                                   2,199,900.00      2.99%
                                                        有限公司

2019 年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1,726,410.00      2.35%
12 月 31      35,849,750.60    73,594,395.36   48.71%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大连成宇科技发展有限公
                                                                                   1,344,000.00      1.83%
                                                        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
                                                                                       923,860.94    1.26%
                                                        司
                                                                小 计              9,231,938.94     12.5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6,371,950.00      8.68%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
                                                                                   1,346,000.00      1.83%
                                                        公司
2018 年                                                 西安腾宇机电设备有限公
12 月 31      33,555,503.85    73,443,961.48   45.69%                              1,000,000.00      1.36%
                                                        司
日
                                                        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95,970.00    0.9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
                                                                                       694,525.90    0.95%
                                                        司
                                                                小 计            10,108,445.90      13.76%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分散,未见大额逾期款项,应收账款逾期余额占比较
           稳定。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主要系:

               1、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永创力(厦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主要经销商,受制于部分终端客户付款缓慢,考虑到与其公司长期合作,付款进
           度有所延迟;


                                                  3-1-4-98
    2、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因支付货款审批流程周期
较长,导致应收款回款放缓,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已收回全部货款;

    3、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客户为总包商,因其客户付款有所
延迟,故尚未支付公司货款。

    为了提高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公司逐步加强对客户经营实力、行业地位的调
查和持续跟踪,完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销售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提高销售人员催收回款的积极性;公司已加强合同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约定的合
同付款方式执行,2020 年 12 月末应收账款逾期余额占比明显下降。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占比符合公司和客户的实际经营,不存在异常情况。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回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7,086.93                7,359.44               7,344.40
期后核销                            3.48                 47.48                 200.68
期后回款金额                   5,203.78              6,707.26               6,995.22
回款金额占应收账
                                  73.46%                91.73%                 97.92%
款余额比例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合同资产账款余额的合计数。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7.92%、91.73%和 73.46%,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期后回款正常,不存在重大
异常情况。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应收账款明细表,核查了逾期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期后回款情
况;核查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对重要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占比符合公司和客户的实际
经营,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公司对账龄较长或客户
经营困难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1-4-99
2、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如是,保荐机构应当
核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放宽信用政策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29、4.05 和 4.06,总体稳定略有
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受宏观经济、下游行业等因素影响,
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其中,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主要原因
是: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销售后,一般将合同金额的 3%-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主要为 1-3 年,公司销售额逐年增加,应收质保金金额随之增加;二是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在拓展市场的同时注重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了有效的管
理制度,确保应收账款到期后回款情况保持在合理水平,较好保证了销售款项的
及时收回。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检查了应收账款信用政
策;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的原因;检查了营业收入明细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在报告期内的变动合理;不
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十)关于发行人应收票据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如是,保荐人
应当核查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
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是否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
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及理由,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情况


                                 3-1-4-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      211.17    72.61%       381.71     97.44%        306.98     71.64%
商业承兑汇票       79.67    27.39%        10.02         2.56%     121.52     28.36%
账面余额          290.83   100.00%       391.73   100.00%         428.50   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3.98                   0.55             -       6.92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86.85                 391.17             -     421.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421.58
万元、391.17 万元和 286.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2%、1.41%和
1.03%,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2%、1.04%和 0.69%,占比较低。

    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信用较高,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发行人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均较短,发行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较充分。

    公司在确认收入时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并在后续收到票据时将应收账款结
转应收票据。对于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2)期后兑付及未能兑现情况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收到客户浙江上安建设有限公司背书的 10.00 万元
承兑汇票;2018 年 4 月 28 日,子公司浙江开勒将该票据背书给供应商上海专创
轻合金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客户广东振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背书的 2.00 万元承兑汇票;上述两笔票据的承兑人均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公司,
出票日期分别为 2018 年 2 月 8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2 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 2019
年 2 月 8 日和 2018 年 12 月 12 日,因上述两笔票据到期无法兑付,发行人已将
票据退回,并将该两笔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进行核算,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已到期的票据均按
期兑付。

    (3)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3-1-4-101
    保荐机构抽样检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结
算方式;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应收票据管理模式;查阅了发行人应
收票据台账,检查了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
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已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
据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金额较小,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是,保荐人
应当核查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票据质押的情况;公司已背书或贴现
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已背书或贴现且终止确认票据金额   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票据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653.76                               0.00
商业承兑汇票                             0.00                               0.00
    合计                             2,653.76                               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系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
行承兑的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已经转移给被背书方或贴现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抽样检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结
算方式;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应收票据管理模式;查阅了发行人应
收票据台账,检查了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3-1-4-102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末,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
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被背书方或贴现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二十一)关于发行人存货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如是,保
荐人应当核查库龄较长的原因、是否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存货货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上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单位)
                   1 年内      1 年以上        1 年内        1 年以上   1 年内     1 年以上
原材料(万元)     1,290.55      305.52        1,898.11        166.80   1,102.08     167.18
库存商品(万元)   1,063.67       69.91         956.99          91.75    753.67        15.13
委托加工物资
                       42.99        4.22             66.92          -      14.57              -
(万元)

发出商品(万元)     224.90       70.68         454.78          63.65    374.08      107.21

在产品(万元)         66.45              -          59.07          -      67.55              -
    小 计          2,688.56      450.33        3,435.87        322.20   2,311.95     289.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分别为 289.52 万元、322.20
万元和 450.33 万元。其中,原材料一年以上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一是奥创
动力传动(深圳)有限公司未退回电机减速一体机及为确保供货链稳定及满足售
后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周转材料;二是 2019 年公司适度增加了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扇的原材料备货。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存货明细账和存货库龄,检查了采购明细及存货收发
存表以核对存货库龄的准确性;对库龄超过 1 年的存货构成进行了分析;对期末
存货进行了监盘,检查存货管理情况。




                                         3-1-4-10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库龄 1 年以上的原材料或库存商
品不存在大额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的情况,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较大的情形,如是,保荐
人应当说明发出商品的监盘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并对发出商品是否存在跨期确
认收入进行核查,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期末发出商品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                   295.58               518.43           481.29
存货账面余额                     3,138.89             3,758.07         2,601.47
占比                                9.42%              13.80%           18.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481.29 万元、518.43 万元和 295.58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8.50%、13.80%和 9.42%,金额及占比相
对较大主要系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大部分客户的结算方式
为:约定发货并完成安装,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
已经发出尚未取得客户验收单据的 HVLS 风扇产品。

       2019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37.14 万元,同比增长
7.72%,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0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222.85 万元,同比下降
42.99%,主要原因系公司逐步加强生产、销售流程管理,提升了发货及安装效
率,使得期末已发货但未完成安装验收产品数量有所减少。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期末发出商品清单;抽取期末金额相对较大的客户,对发出
商品按客户进行函证;抽查发出商品的销售出库单、期后确认收入的会计凭证、
验收单、发票等文件,核查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期间的准确性。




                                    3-1-4-10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发出商品按照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不
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十二)关于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1、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如是,
保荐人应当结合经营模式核查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的匹配
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合理性,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
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HVLS 风扇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与机器设备匹配情况

    公司 HVLS 风扇产能与固定资产原值的配比情况如下:

                                  2020 年末/2020   2019 年末/2019   2018 年末/2018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4,366.35          4,045.86         3,702.17
HVLS 风扇产能(台)                      20,856            20,856           17,160
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配置(元/台)        2,093.57          1,939.90         2,157.44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配置分别 2,157.44 元/台、1,939.90 元/
台和 2,093.57 元/台,单位产能的固定资产配置水平较为稳定。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 HVLS 风扇产能计算方式真实、合理,单位产能的固定
资产配置水平较为稳定。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公司专用设备清单和产销量资料,通过不同年度横向比较机器
设备原值与公司产能、业务量的匹配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具有匹配性。

(二十三)关于发行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合并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或对外购买客户资源
或客户关系的情形,如是,保荐人应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31 的
相关规定,核查发行人确认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




                                  3-1-4-105
要求,是否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是否存在估值风险和减值风险,并在《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1)合并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合并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2016
年 12 月,公司以 2,053.75 万元收购欧比特 60%股权,取得欧比特控制权并将其
纳入合并范围。在上述合并过程中,公司对欧比特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技术进行了
识别并确认为无形资产,相关无形资产确认原值为 490.00 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欧比特机械有限公司股东拟
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
(2016)第 1003 号),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评估,评
估基准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490.00 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的依
据。

    公司在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均取得专利证书,欧比特拥
有上述专利的权属并实际控制。欧比特账面未记录的专利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与该专利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专利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在
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无形资产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收购欧比特 60%股权的评估报告,检查
了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情况;查阅了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核查专利的真实性
及权属情况;复核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原值、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无形资产符合会计准则
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不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公司已及时对失效的专
利进行转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无形资产不存在估值风险
和减值风险。

(二十四)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3-1-4-106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如发行人已确定募集资金投资
的具体项目的,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募投项目是否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
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对发行人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的影响,并结合发行人产能
消化能力、资金需求、资金投向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还应核查发行人是否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
账户,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应当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问题 18 的相关规定,对募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用
地落实的风险等进行核查,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扇、3 万台
1                                                 25,883.00     25,883.00   浙江开勒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8.00      3,888.00   浙江开勒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159.00      3,159.00   开勒环境
4    补充流动资金                                  7,070.00      7,070.00    开勒环境
                    合计                          40,000.00     40,000.00   -

     (2)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条件、管理能力等相匹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解决产能瓶颈,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份额,有利
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①经营规模




                                      3-1-4-107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均较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
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规模进行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
有效缓解公司产能瓶颈问题,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②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且增速较快。公司处于高速
发展时期,在加快新产品研发、扩大产品配套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引进优
秀人才、拓展营销服务网络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但公司仅仅依靠自身积累
不足以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募集资金能解决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有利于降低融
资成本,因此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③技术水平

    目前,公司拥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成员涉足电力电子学、自
动化、传动力学、空气动力学、材料学和机械力学等领域,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
知识背景,同时具备跨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公司掌握了 HVLS
风扇生产制造所涉前述相关领域的相关学科技术,能够在选用合适材料的基础
上,结合空气动力学技术的研究与测试并借助模拟仿真技术积累形成新型扇叶技
术,运用适当的机械加工技术实现扇叶及金属结构件等零部件符合预期的工作性
能和可靠性,并基于自主开发永磁同步电机技术在 HVLS 风扇上的应用,有效改
进了产品的效率与能耗,同时公司在 HVLS 风扇的设计时,通过运用安全设计技
术以保证 HVLS 风扇的安全运行。在生产工艺方面,由于产品生产涉及驱动系统、
扇叶组件以及控制系统等,生产工序多、精度要求高,公司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
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通过对生产工艺的持续调整、优化以及工艺操作流程的
规范建立了良好的工艺规范控制体系,将设备与工艺紧密结合,有效的减少机器
故障和人为失误造成的产品不良率,实现生产效率的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以及
生产成本的降低。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足以支撑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④管理能力

    公司组建了稳定的管理团队,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规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
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制度和稳定的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



                               3-1-4-108
相互制衡、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和制度。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管
理能力相适应。

    (3)募投项目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不会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
发生重大变化。

    (4)募投项目对发行人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的影响

    ①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资产负债率大幅
降低,加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②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因
财务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不过从中长期来看,随着该等项目建成投产,将
增强公司技术工艺的改进以及新产品技术开发的创新能力,并完善产业链、增加
产能供应,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5)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①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扇、3 万台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A、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市场需求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 至 2020 年,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 41.21 万亿元增长到 101.60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44%;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 2010 年的 25.17 万亿元增长至 2020 年
的 52.73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8%。

    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及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持续投资带动工业厂房、仓储
物流、公共场所设施等建设需求,从而为 HVLS 风扇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B)缓解产能瓶颈限制的必要性




                                 3-1-4-109
    本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选择,是对公司现有主导产品 HVLS 节能风扇
产能的扩充,以巩固公司在国内行业中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随
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产能瓶颈问题已构成了对
公司产品进一步市场拓展和销售订单执行的障碍,尤其在订单较为集中的阶段,
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及生产场地无法完全满足客户订单的需求,影响了公司的发展
战略。

    为继续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国内 HVLS 节能风扇市场的优势地位,公司迫切需
要扩大现有的生产能力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C)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必要性

    基于在耗能、传动效率、动力风量、噪音以及体积等方面的良好性能,PMSM
电机(永磁同步电机)HVLS 风扇相较于异步电机 HVLS 风扇在大风量、小型化
等方面具备更多拓展的技术可行性,满足了多样化的应用场景需求,不仅在工业
厂房、仓储物流领域获得市场认可,也在公共场所领域展现了强大的优势。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高永磁同步电机 HVLS 风扇产品的产能,
促进产品结构升级,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B、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A)技术可行性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已培养了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在 HVLS 风扇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积
累。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永磁同步同步电机技术、新型扇叶技术、安全设计技术
和新型矢量控制器技术等核心技术,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提高研发效率,为公司长期持续
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B)市场开拓的可行性

    目前,公司根据业务特点按地区结构安排销售队伍,并对销售人员如何寻找
潜在客户、开展双向信息沟通、推销产品、提供服务、收集信息情报以及应收账
款信用政策及回收等进行培训和指导。经过长期的销售实践和理论培训指导,公



                               3-1-4-110
司销售人员具有丰富的 HVLS 风扇国内外市场销售经验。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拟投资建设的“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
有助于提升公司营销与服务体系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司区域个性化服务的能
力,提高品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未来行业竞
争中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综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相匹配。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A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的需要

    公司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研发工作,并已掌握了 HVLS 风扇设计与生产的核
心技术,但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公司研发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并已逐
渐对公司进行持续性的产品创新和新技术开发构成了限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
成后,将扩大公司技术研发办公场所,并将拥有更多的专业实验室和先进的研发、
检测设备,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加快公司产品开发速度,提升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

    (B)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保持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研发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之一。面对快速
变化的市场需求需要极强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在短时间内作出反应,设计研发
出适合市场的产品,这对研发的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公司后续的高精尖研发
人员梯队建设还需加强。

    研发中心是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的主要平台,也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关
键环节。首先,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科研人才提供了现代化的研发试验室
和先进的研发设备等完善的硬件环境;其次,公司将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
研发管理体制、研发激励机制,助于吸引国内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
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提供技术保障,以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B、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1-4-111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欧比特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上海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上海市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并建设有松江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相关产品被认定为上海市节能产品(2015-2018)、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经验,加大研发中心建设投
入,提升研发的软硬件设施水平,建立标准化研发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建设,综
合提升研发基础能力。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技术优势,
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 HVLS 风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③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A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A)强化销售能力的需要

    HVLS 风扇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同时单一客户需求量较小且
采购连续性较弱,营销渠道成为 HVLS 风扇行业市场竞争的重要内容。本项目将
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营销与服务体系的广度和深
度,增强公司区域个性化服务的能力,提高品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B)增强公司品牌知名度的需要

    良好的品牌形象是 HVLS 风扇厂商开拓市场的重要因素。HVLS 风扇产品的
使用期限较长,平均替换周期较长,价格相对较高,且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舒适
与节能、便利与安全,客户倾向于购买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将
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巩固现有客户,开拓新客户,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 HVLS 风扇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产品优质、服务完善的品牌形象,增强
公司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C)增强本地化服务能力的需要

    各级营销体系是企业进行本地化推广的基础,针对全国各个业务区域设立本
地营销网点可以减轻销售人员的负担、减少业务流程、降低差旅成本等,提高销
售服务效率。



                                3-1-4-112
    B、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主要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支撑,为产能规模扩大后的市场开拓
提供支持,加强企业的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充分发掘营销网络对公司品牌
传播的功能。

    公司经历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在产品线日趋完善、业务市场逐渐延伸、企业
规模持续扩大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营销管理制度,组建了一支经验
丰富、销售能力强的营销团队。同时,公司的管理层都具备多年 HVLS 风扇行业
销售管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专业技能和管理才能。高效的营销管理体
系与管理团队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提供了重要的实施平台,营销与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将在新市场开拓和新客户资源积累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④补充流动资金

    A、必要性和可行性

    (A)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的需要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且增速较快。公司处于高速
发展时期,在加快新产品研发、扩大产品配套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引进优
秀人才、拓展营销服务网络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
公司由于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迫切需求。

    (B)充足的流动资金是提升研发实力与技术水平的需要

    在 HVLS 风扇行业,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
力的关键。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与创新,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也依赖于研发
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为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
金以支持对新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加大高科技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公司研发实
力与技术水平。

    (C)外部融资渠道限制,制约了公司发展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在加快新产品研发、扩大产品配套供应能力、提
高装备水平、引进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拓展营销服务网络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


                               3-1-4-113
资金,但公司仅仅依靠自身积累以及现有融资方式,不足以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融资渠道受限束缚了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将日益突出,为了缓和
资金瓶颈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制约,公司需要配备充足的资金。

    (6)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排、闲置
募集资金管理安排、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安排。公司将严格
按照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集中管
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劵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
监督。

    (7)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向的建设项目已分别履行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且相关建设项
目均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8)募集资金投向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
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9)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的备案和核准情
况及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对
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与募投项目预期情况
进行对比,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
行性进行分析;查阅了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3-1-4-11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投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合
        理性和可行性;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用账
        户集中管理;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

        (二十五)关于发行人重大合同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是
        否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是否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合同的履行
        情况和履行可能性,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
        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本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发行人以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正在履行
        的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发行人借款
        及担保合同以及重大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
        有重要影响的合同进行披露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类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订单的形式接受客户订货。订单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名
        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信息,
        单个订单金额较小,但订单数量较多。此外,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了销售框架合
        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签订且正在履行
        的或报告期内签订并履行完毕的主要销售框架合同及销售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万                  履行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有效期
号                                                              元)                      情况
     永创力(厦门)自动化                工业节能风扇系列   框架协议,无   2020.03.01-2   正在
1                           经销协议书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具体金额       021.03.01      履行
2    北京日臻祥环保科技     经销协议书   工业节能风扇系列   框架协议,无   2019.03.01-2   履行



                                         3-1-4-115
序                                                                    合同金额(万                  履行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有效期
号                                                                        元)                      情况
     有限公司                                      产品               具体金额       020.03.01      完毕

     大连成宇科技发展有                            工业节能风扇系列   框架协议,无   2019.03.01-2   履行
3                                 经销协议书
     限公司                                        产品               具体金额       020.03.01      完毕
                                                   欧比特工业大风
     苏州全日仓储物流设                            扇、移动大风扇、   框架合同,无   2018.08.09-2   履行
4                                  分销协议
     备有限公司                                    永磁同步工业大风   具体金额       020.08.09      完毕
                                                   扇
                                                   欧比特工业大风
     Benima Marketing Sdn.                                            框架协议,无   2020.01.18-2   正在
5                                  经销协议        扇、移动大风扇、
     Bhd                                                              具体金额       022.01.18      履行
                                                   永磁同步大风扇
                                                   欧比特工业大风
     Vento      Technologies,                                         框架协议,无   2019.06.08-2   正在
6                                独家代理合同      扇、移动大风扇、
     Inc.                                                             具体金额       021.06.08      履行
                                                   永磁同步大风扇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         德邦快递 2020 年                      框架合同,无   2020.05.07-2   正在
7                                                  工业吊扇
     司                           工业吊扇合同                        具体金额       023.04.30      履行
                                                                      框架合同,无   2020.01.01-2   正在
8    K.I. System                 授权代理协议      大型吊扇
                                                                      具体金额       021.01.01      履行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                                                              2020.06.15-    正在
9                                   协议书         工业吊扇              310.00
     限公司                                                                          验收完成       履行
                                                                                     2020.01.02-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         通用(工业吊扇)                                                    正在
10                                               工业吊扇                193.20      工程竣工验
     限公司                       材料购销合同                                                      履行
                                                                                     收
                                斯凯奇太仓物流
     斯凯奇(太仓)商贸物                                                            2020.01.15-    履行
11                              中心产品购买合     HVLS 风扇             188.98
     流有限公司                                                                      验收完成       完毕
                                      同
     无锡维尚家居科技有         工业无刷直流大     工业无刷直流大风                  2020.05.04-    正在
12                                                                       179.98
     限公司                     风扇购销合同       扇                                验收完成       履行
     天津市永昌焊丝有限                                                              2020.07.20-    履行
13                                   合同          超大型节能风扇        141.62
     公司                                                                            验收完成       完毕
                                                   超大型工业节能风
     武汉清江源科技有限                                                              2020.02.23-    履行
14                                 购销合同        扇、超大型工防爆      141.60
     公司                                                                            验收完成       完毕
                                                   风扇
                                江西博能上饶客
                                车技术改造项目
     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         工业节能大吊扇                                       2020.01.17-    正在
15                                                 工业节能大吊扇        135.00
     限公司                     及壁扇设备采购                                       验收完成       履行
                                与安装施工工程
                                    合同
     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         工业风扇采购合                                       2020.05.26-    履行
16                                                 工业风扇              129.56
     任公司长沙分公司                 同                                             验收完成       完毕
17   广东煜丰实业有限公         煜丰实业从化智     HVLS 风扇             151.55      2020.10.14-    正在


                                                   3-1-4-116
序                                                                     合同金额(万                  履行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有效期
号                                                                         元)                      情况
     司                        能家具制造基地                                         保修期届满     履行
                               A1-A5 车间工业                                         且费用结清
                               大风扇及工位风
                               扇供应安装合同
                               湖北住方科技有                                         2020.11.20-
     湖北住方科技有限公                                                                              正在
18                             限公司机器设备     工业风扇                168.74      保修期届满
     司                                                                                              履行
                                 采购合同                                             且费用结清

                 (2)采购类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原材料采购
          框架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
          框架合同如下:

                                                                                             履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有效期
                                                                                             情况
                  上海德重科技有限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1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2.13-2021.02.13
                  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江苏锦绣铝业有限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2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2.24-2021.02.24
                  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上海三信自动化工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3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3.30-2021.03.30
                  程有限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诺德(中国)传动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4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3.26-2021.03.26
                  设备有限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上海吾利不锈钢制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5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2.11-2021.02.11
                  品有限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上海裕生特种线材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6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2.22-2021.02.22
                  有限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                    框架协议,无                           履 行
           7                         产品采购合同                    2019.12.14-2020.12.14
                  限公司                              具体金额                               完毕
                  无锡万康电缆有限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8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2.29-2021.02.29
                  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包头天和磁材技术                    框架协议,无                           正 在
           9                         产品采购合同                    2020.04.10-2021.04.10
                  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金额                               履行

                 (3)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① 授信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3-1-4-117
                                       授信                          授信金额                          履行
       序号              授信人                     合同编号                             授信期限
                                       对象                          (万元)                          情况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开勒                         等值 400 万                        正在
        1                                       FA778656190221-a                   2020.07.31-长期
                公司上海分行           环境                           美元                             履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浙江                                          2020.09.23-       正在
        2                                       31138204170055         3,0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开勒                                          2030.09.22        履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开勒                                          2020.09.23-       正在
        3                                       31138204010056         2,5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环境                                          2021.09.22        履行

                 ② 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                      履行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借款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万元)                      情况

                                   浙江       小微企业固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9 年(海宁)                 2019.06.10-20    正在
 1                                            资产购建贷款                         300
         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字 00999 号                       24.06.03       履行
                                                借款合同
                                              小微企业固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浙江                      2019 年(海宁)                 2019.07.09-20    正在
 2                                            资产购建贷款                         400
         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字 01254 号                       23.12.15       履行
                                                借款合同

                                   浙江       小微企业固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9 年(海宁)                 2019.08.13-20    正在
 3                                            资产购建贷款                         255
         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字 01465 号                       23.04.15       履行
                                                借款合同

                                   浙江       小微企业固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9 年(海宁)                 2019.11.01-20    正在
 4                                            资产购建贷款                         200
         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字 01974 号                       24.06.03       履行
                                                借款合同
                                              小微企业固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浙江                      2019 年(海宁)                 2019.12.18-20    正在
 5                                            资产购建贷款                         200
         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字 02329 号                       24.06.03       履行
                                                借款合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浙江                      311382040100                    2020.09.24-20    正在
 6                                             借款合同                            1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开勒                      55                                21.09.23       履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开勒                      311382040100                    2020.09.23-20    正在
 7                                             借款合同                            200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环境                      56                                21.09.22       履行

                 (3)担保合同

                 ① 保证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保证合同
            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履行
序号          主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万元)                              情况




                                                     3-1-4-118
                                                                担保金额                           履行
序号     主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万元)                           情况
                                                                           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7 年最高
                      卢小波、                                             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正在
 1     有限公司上海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7024501     1,500
                      于清梵                                               期间发生的主债权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7 年最高
                                                                           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正在
 2     有限公司上海    熊炜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7024502     1,500
                                                                           期间发生的主债权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7 年最高
                                                                           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正在
 3     有限公司上海   浙江开勒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7024503     1,500
                                                                           期间发生的主债权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 2018 年 5 月 2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8 年最高               至 2023 年 5 月 2 日
                                                                                                   正在
 4     有限公司上海   浙江开勒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8074301     2,000      期间发生的主合同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自 2018 年 5 月 2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8 年最高               至 2023 年 5 月 2 日
                      卢小波、                                                                     正在
 5     有限公司上海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8074302       2,000    期间发生的主合同
                      于清梵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自 2018 年 5 月 2 日
       中国银行股份                         闵行 2018 年最高               至 2023 年 5 月 2 日
                                                                                                   正在
 6     有限公司上海    熊炜      开勒环境   保字第 18074303       2,000    期间发生的主合同
                                                                                                   履行
       市闵行支行                           号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自 2019 年 5 月 6 日
       中国工商银行                                                        至 2024 年 12 月 31
                      卢小波、              2019 年海宁(保)                                      正在
 7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勒                         3,500    日期间发生的主合
                      于清梵                字 0032 号                                             履行
       海宁支行                                                            同债务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
                                                                           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
                                                                           至债务及保证函下
       花旗银行(中                                                        的应付金额被不可
                                                                等值 400                           正在
 8     国)有限公司   卢小波     开勒环境   -                              撤销的全额偿付且
                                                                万美元                             履行
       上海分行                                                            与债务相关的所有
                                                                           协议终止(修改协议
                                                                           对应的修改保证函)
                                                                           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
       花旗银行(中                                                        至债务及保证函下
                                                                等值 400                           正在
 9     国)有限公司   于清梵     开勒环境   -                              的应付金额被不可
                                                                万美元                             履行
       上海分行                                                            撤销的全额偿付且
                                                                           与债务相关的所有



                                                3-1-4-119
                                                                         担保金额                           履行
序号     主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万元)                           情况
                                                                                    协议终止(修改协议
                                                                                    对应的修改保证函)
                                                                                    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
                                                                                    至债务及保证函下
       花旗银行(中                                                                 的应付金额被不可
                                                                         等值 400                           正在
 10    国)有限公司         熊炜     开勒环境    -                                  撤销的全额偿付且
                                                                         万美元                             履行
       上海分行                                                                     与债务相关的所有
                                                                                    协议终止(修改协议
                                                                                    对应的修改保证函)
                                                                                    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
                                                                                    至债务及保证函下
       花旗银行(中                                                                 的应付金额被不可
                                                                         等值 400                           正在
 11    国)有限公司    浙江开勒      开勒环境    -                                  撤销的全额偿付且
                                                                         万美元                             履行
       上海分行                                                                     与债务相关的所有
                                                                                    协议终止(修改协议
                                                                                    对应的修改保证函)
                                                                                    自 2020 年 9 月 23 日
       上海农村商业                                                                 至 2030 年 9 月 22 日
                                                                                                            正在
 12    银行股份有限    开勒环境      浙江开勒    31138204110055            3,000    期间发生的主合同
                                                                                                            履行
       公司松江支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自 2020 年 9 月 23 日
       上海农村商业                                                                 至 2030 年 9 月 22 日
                       卢小波、                                                                             正在
 13    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开勒    31138204410055            3,000    期间发生的主合同
                       于清梵                                                                               履行
       公司松江支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两年
                                                                                    自 2020 年 9 月 23 日
       上海农村商业
                       卢小波、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正在
 14    银行股份有限                  开勒环境    31138204290056            2,500
                       于清梵                                                       期间发生的主债权        履行
       公司松江支行
                                                                                    届满之日起两年

             ② 抵押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经签订且正在履行的抵押合
        同如下:

        序                         抵押   债务                           担保金额                  履行
                 抵押权人                               合同编号                     抵押期限
        号                           人     人                           (万元)                  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浙江   浙江       2019 年海宁(抵)              2019.05.06-    正在
        1                                                                 3,108
             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勒   开勒       字 0255 号                     2021.07.22     履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   浙江                                      2020.09.23-    正在
        2    股份有限公司松江                        31138204110055       3,000
                                   开勒   开勒                                      2030.09.22     履行
             支行

             (4)工程施工合同


                                                     3-1-4-12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浙江开勒正在履行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2018 年 7 月 24 日,浙江开勒与浙江博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约定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海宁项目新厂区建设,建筑总面积为
34,247.96 平方米,承包方式为总包,合同价款为 4,000 万元,目前尚未竣工决算。

    2020 年 4 月 22 日,浙江开勒与浙江博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补充协议)》,对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海宁项目新厂区建设补充必
要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为总包,合同价款 340 万元,目前尚未竣工决算。

    2020 年 3 月 25 日,浙江开勒与浙江博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约定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海宁项目新建厂区室外附属工程建设,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价款 855 万元,目前尚未竣工决算。

    2020 年 10 月 12 日,开勒环境与上海佘山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发行人位于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区的地块研发、生产、
运营中心项目进行建设,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价款 8,300 万元,目前尚未
竣工决算。

    (5)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采购合同,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及工程施工合同。
    保荐机构查阅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签署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访谈发行人业务负责人,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中,销售、采购框架合同无
需履行特殊的内部决策程序,借款合同等根据审批标准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发行人重大合同不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合同签订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内部决
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均按其合同
约定正常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
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

    六、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3-1-4-121
     针对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就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
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查阅了私募基金股东的工商登记资
料、合伙协议,查询核对了相关法律法规,网络查询了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
以了解私募基金股东及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公司7名机构股东
中,河南宏科、新余易鹏和上海致钊3名股东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依照相关规
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及重大差异解决情
况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包括上海众华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申报期间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
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原始财务报表
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意见等报告。

     经过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
机构所作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3-1-4-122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之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汪   飞: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卞加振:                               年   月   日




                     张   仲: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崔洪军: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尹   璐: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崔洪军: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马   骥:                              年   月   日




董事长:             金文忠: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23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之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其他项目组成员:     姜晓华:                               年    月    日




                     李宪宇:                               年    月    日




                     吕含吟:                               年    月    日




                     刘   伟:                              年    月    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24
     附表 1: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

发行人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卞加振       张仲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发行人生产经营    核查情况
           和本次募集资金
1                            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情况        政策。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
           用的专利          簿副本
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用的商标          关证明文件
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的计算机软件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著作权
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的集成电路布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图设计专有权
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的采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矿权和探矿权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的特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许经营权          书或证明文件
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 行 人 拥 有 与 生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8          产经营相关资质
                                证书或证明文件
           (如生产许可证、


                                        3-1-4-125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曾发行内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部职工股情况
9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曾存在工
         会、信托、委托持
         股情况,目前存在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一致行动关系的
10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
         发行人资产完整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
         性
                            情形
11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披露的关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
         联方               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1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报告期关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
         联交易             公允性
1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是否存在     核查情况
         关联交易非关联     通过访谈发行人,取得关联方转让及注销工商资料,核查原
14
         化、关联方转让或   关联方转让、注销的背景原因,交易真实性及合理性。经核
         注销的情形         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应商、经销商
1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6       发行人最近一个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3-1-4-126
     会计年度并一期
     是否存在新增客
     户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重要合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同
1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会计政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
     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8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发
                                                       行人前五名
                      是否走访重
                                                       客户及其他
                      要客户、主要
                                                       主要客户与
                      新增客户、销     是否核查主
     发行人的销售收                                    发行人及其           是否核查报
                      售金额变化       要产品销售
                                                       股东、实际控         告期内综合
     入               较大客户,核     价格与市场
                                                       制人、董事、         毛利率波动
                      查发行人对       价格对比情
                                                       监事、高管和         的原因
19                    客户所销售       况
                                                       其他核心人
                      的金额、数量
                                                       员之间是否
                      的真实性
                                                       存在关联关
                                                       系
                              否                 否            否                     否
     核查情况         是 √            是 √           是 √                是 √
                              □                 □            □                     □

     备注

                                                                    是否核查发行人
                                                                    前五大及其他主
                                                                    要供应商或外协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否核查重要原       方与发行人及其
                      应商或外协方,核
     发行人的销售成                            材料采购价格与       股东、实际控制人
                      查公司当期采购
     本                                        市场价格对比情       、董事、监事、高
                      金额和采购量的
20                                             况                   级管理人员和其
                      完整性和真实性
                                                                    他核心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期间费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
21   用               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127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发行人货币资金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22                          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发行人应收账款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的一致性
23                          计划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
         发行人的存货
                            盘大额存货
2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固定资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
         情况               的真实性
2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发行人银行借款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情况               行,核查借款情况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26                                                      期借款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应付票据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情况
2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发行人的环保情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
         况
                            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28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控股股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
29
         东、实际控制人违   部门进行核查



                                    3-1-4-128
         法违规事项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
         事、高管任职资格
                            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30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遭受行政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
         处罚、交易所公开
                            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谴责、被立案侦查
31
         或调查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
         发行人税收缴纳
                            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3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发行人披露的行
                            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业或市场信息
                            际相符
3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涉及的诉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讼、仲裁           法院、仲裁机构
3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高管、其他核心人
                          机构
         员涉及诉讼、仲裁
35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技术纠纷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
36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129
         备注
         发行人与保荐机
         构及有关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董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事、监事、高管、
                          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相关人员是否存
37
         在股权或权益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的对外担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保
38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律师、会计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
         师出具的专业意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见
39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从事境外     核查情况
40       经营或拥有境外
                            经核查,公司在印度与墨西哥设立控股子公司,积极拓展海
         资产情况           外销售市场。

         发行人控股股东、 核查情况
41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境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境外企业或居民
         外企业或居民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无
4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三       其他事项

         无
4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
进行独立核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


                                       3-1-4-130
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
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
同时,采取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
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
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1-4-131
3-1-4-132
3-1-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