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对中捷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中捷精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263,700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5,054,8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0,148,7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 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906,04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357,65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锁定期届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1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3,519,064 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356,991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6,636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其中 665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2%。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1,357,656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 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03 月 29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9,517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57,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备注 比例 售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357,656 1.29% 1,357,656 无 配售限售股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 限售股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2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0,148,756 76.29% - 1,357,656 78,791,100 75.00% 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78,791,100 75.00% - - 78,791,1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357,656 1.29% - 1,357,65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906,044 23.71% 1,357,656 - 26,263,700 25.00% 三、总股本 105,054,800 100.00% - - 105,054,800 100.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3 月 17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 股本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能鑫 林文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