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2022-01-06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孩子王的实际情
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孩子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孩子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加线上授课的方式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和规范运作和社会责任这三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重点介绍了内幕
交易,包括内幕信息、内幕交易防范、内幕交易被处罚案例等相关内容。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孩子王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1
培训情况报告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鹿美遥(保荐代表人)、李丹(保荐代表人)和李之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汪建国 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
2 徐卫红 董事、总经理
3 吴涛 董事、副总经理
4 沈晖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 何辉 董事、副总经理
6 曹伟 董事
7 付军华 独立董事
8 朱寒松 独立董事
9 饶钢 独立董事
10 靳文雯 监事会主席
11 刘立柱 监事
12 劳晶雪 职工监事
13 李昌华 董事会秘书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孩子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
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
助于进一步提升孩子王的规范运作水平。
2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鹿美遥 李 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