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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5-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孩子王
         保荐代表人姓名:鹿美遥                   联系电话:025-83387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                    联系电话:025-833877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营业
                                            收入 904,887.66 万元,同比上升
                                            8.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162.15 万元,同
                                            比下降 48.44%,主要原因为: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而形成
                                            新增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整
                                            体减少公司净利润 5,957.80 万
                                            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受疫情影响,公司门店整
                                            体客流量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门店盈利情况;
                                            (3)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分
                                            别净增加 82 家和 61 家门店,且
                                            主要集中在各期下半年开始营
                                            业。上述新增门店营业时间短,
                                            运营成本增加,提升会员数量、
                                            收入及盈利水平需要一定的时
                                            间,再加上 2021 年大物业不再
                                            对房租进行疫情减免,影响了
                                            2021 年的净利润水平。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上述问题,敦
                                            促上市公司密切关注上述导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降低的因素是否对未来经营状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况存在持续影响。若上述相关影
                                            响因素无法消除,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提请
                                              公众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采取现场加线上授课的方
                                            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重点介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
                                            容,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
                                            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和规范运作和社会责任这三

                                        2
                                                           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
                                                           解;重点介绍了内幕交易,包括
                                                           内幕信息、内幕交易防范、内幕
                                                           交易被处罚案例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发表专项意见次数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存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存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48.44%情况。具体见“一、48.44%情况。具体见“一、
的重大变化情况)                   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 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
                                     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作出的承诺
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作出的承诺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8.首发时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不适用
其理由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出机
                      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2021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出具《关于对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鹿美遥、李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其在首次申报审计截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止日后仍然存在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情形且金额较大。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首次申报审计截止
整改情况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存在部分业务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的情
                      况。2020 年 3 月,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申报前,已对上述
                      情况进行了规范,与相关关联方终止了全部合作关系,关联方代收货
                      款事宜也得到彻底清理,整改完成。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鹿美遥                   李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