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5-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孩子王
保荐代表人姓名:鹿美遥 联系电话:025-83387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丹 联系电话:025-833877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无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营业
收入 904,887.66 万元,同比上升
8.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162.15 万元,同
比下降 48.44%,主要原因为:
(1)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而形成
新增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整
体减少公司净利润 5,957.80 万
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受疫情影响,公司门店整
体客流量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门店盈利情况;
(3)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分
别净增加 82 家和 61 家门店,且
主要集中在各期下半年开始营
业。上述新增门店营业时间短,
运营成本增加,提升会员数量、
收入及盈利水平需要一定的时
间,再加上 2021 年大物业不再
对房租进行疫情减免,影响了
2021 年的净利润水平。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上述问题,敦
促上市公司密切关注上述导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降低的因素是否对未来经营状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况存在持续影响。若上述相关影
响因素无法消除,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提请
公众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采取现场加线上授课的方
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重点介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
容,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
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和规范运作和社会责任这三
2
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
解;重点介绍了内幕交易,包括
内幕信息、内幕交易防范、内幕
交易被处罚案例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注:发表专项意见次数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存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存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48.44%情况。具体见“一、48.44%情况。具体见“一、
的重大变化情况) 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 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
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作出的承诺
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作出的承诺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8.首发时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不适用
其理由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出机
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2021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出具《关于对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鹿美遥、李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其在首次申报审计截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止日后仍然存在关联方代收货款事项情形且金额较大。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首次申报审计截止
整改情况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存在部分业务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的情
况。2020 年 3 月,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申报前,已对上述
情况进行了规范,与相关关联方终止了全部合作关系,关联方代收货
款事宜也得到彻底清理,整改完成。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鹿美遥 李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