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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3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已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加强
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制
度,建立健全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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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   钢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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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   智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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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 春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