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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
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举措,符合公
司经营宗旨和价值观要求,有利于支持妇女儿童公司事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社
会形象和凝聚力。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
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新增对外捐赠人民币 800 万元的事项。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
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孩子王儿童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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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春燕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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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智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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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