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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2-049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C 栋 4 楼 2
单元。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蔡博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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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88,216,4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0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65,855,32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8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2,361,1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4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线上视频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208,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4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83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吴一尘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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