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2-066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C 栋 4 楼 2
单元。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蔡博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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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99,691,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3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3,314,16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1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6,377,5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3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8,159,59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94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7,931,19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9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0%。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线上视频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根据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独立董事饶钢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在 2022 年 11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4:00-17:00)期间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内,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饶钢先生投票。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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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南京维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56,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23,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南京维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56,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23,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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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通过。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南京维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856,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23,9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子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其所
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88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35,0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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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李时佳律师、吴一尘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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