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7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
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侍光磊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的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候选人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
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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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钢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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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燕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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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