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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孩子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购买风险性低、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券商理财等)进行委
托理财业务。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
理财产品品质、签署合同文件等,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理财投资标的为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
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时,将择机买入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且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
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
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
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且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鹿美遥                李   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