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211,637,466.34 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805,471.69 元,共计人 民币 215,442,938.03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和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 中 汇 会 鉴 [2021]7407 号)。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7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12.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5,257.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51.57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06.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1]728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 58,957.95 万元,根 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06.08 万元。因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募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集资金 募集资金 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 35,412.04 23,256.33 19,291.31 基地建设项目 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 50,513.68 35,701.62 29,614.77 地项目 合计 85,925.72 58,957.95 48,906.08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11,637,466.3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拟置换金额 (%) 金额 高 性 能 过滤 材 料生 35,412.04 9,967.65 28.15% 9,967.65 产基地建设项目 高 性 能 过滤 带 生产 50,513.68 11,196.10 22.16% 11,196.10 基地项目 合 计 85,925.72 21,163.75 24.63% 21,163.75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515,738.13 元(不含税),其中公 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805,471.69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 金额为 3,805,471.6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38,680,355.00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320,754.72 2,169,811.31 2,169,811.31 律师费用 5,283,018.87 566,037.74 566,037.74 用于本次发行的 4,952,830.20 - -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 278,779.34 69,622.64 69,622.64 他费用 合 计 63,515,738.13 3,805,471.69 3,805,471.69 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合计人民币 215,442,938.03 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1,637,466.34 元及预 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805,471.69 元,共计人民币 215,442,938.03 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15,442,938.03 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211,637,466.34 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金额 3,805,471.69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407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