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 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 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关联方共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