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1-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牌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严
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7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70,000 股,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8,000,000 股,首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70,6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349,750 股,占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8.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20,250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21.8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2,067,897 股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数量总计为 2,0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12%。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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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
司《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严牌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00 股,均为战略配售股份,占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的 0.0012%,限售期为 12 个月。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序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售数量
号 (股) 例(股) 数量
(股)
招商证券资管-
招商银行-招商
资管严牌股份员
1 2,000 0.0012% 2,000 0
工参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合计 2,000 0.0012% 2,000 0
注: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严牌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借出股份均已归还,
因此本次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数为 2,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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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
条件流通
100,352,000 58.7989 % - - 100,350,000 58.7977 %
股/非流
通股
其中:高
0 0.0000% - - 0 0.0000%
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
100,350,000 58.7977% - - 100,350,000 58.7977%
售股
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 2,000 0.0012% - 2,000 0 0.0000%
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70,318,000 41.2011% - - 70,320,000 41.2023%
通股
总股本 170,670,000 100.0000% - - 170,670,000 100.00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1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
下发的股本结构表。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
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借出股份均已归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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