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浙江严 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87 号”批复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55,257.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51.57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8,906.08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一)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 35,412.04 23,256.33 19,291.31 第 1 页 共 6 页 地建设项目 (二)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 50,513.68 35,701.62 29,614.77 项目 合计 85,925.72 58,957.95 48,906.08 (二)经公司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为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 将原计划用于“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6,000 万元,调整用 于“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优化资金配置和加快推进高性能过滤材 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本次调整前拟投入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一)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 35,412.04 19,291.31 25,291.31 地建设项目 (二)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 50,513.68 29,614.77 23,614.77 项目 合计 85,925.72 48,906.08 48,906.08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用进度 (一)高性能过滤材料 35,412.04 25,291.31 18,870.97 74.6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高性能过滤带生 50,513.68 23,614.77 16,970.18 71.86% 产基地项目 合计 85,925.72 48,906.08 35,841.15 73.29%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原规划的募投项目投资中,仅部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根据公司募投项 第 2 页 共 6 页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具体投入及资金需求的轻重缓 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具体结构进行细节调整。 (二)募集资金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性能过滤带 生产基地项目”两个具体建设项目,本次是在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就两个具体建设项目中拟以募集 资金部分投入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为:(1)针对“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减少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额,增加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和“设备购置费”的金额;(2)针对“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减少 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及运输安装费”的金额,增加部分“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和“土地购置费”的金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和推进,上 述内部结构调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有部分已经先期在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 际实施过程中、包括用于置换的部分先期募集资金投入中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项目名 序 项目总 投资内容 拟使用募 拟使用募集 称 号 投资 占比 占比 集资金 资金 1 建设投资 26,750.63 25,291.31 100.00% 25,291.31 100.00% 1.1 建筑安装工程费 5,229.48 5,229.48 20.68% 4,573.49 18.08% 1.2 设备购置费 18,026.85 20,061.83 79.32% 20,562.98 81.30% (一)高 1.3 土地购置费 1,371.97 - - - - 性能过滤 工程建设其他费 1.4 913.83 - - 154.84 0.61% 材料生产 用(注 1) 基地建设 1.5 预备费 1,208.51 - - - - 项目 3 号地扩建前原 2 354.26 - - - - 有设施价值 3 铺底流动资金 8,307.14 - - - - - 合计 35,412.04 25,291.31 100.00% 25,291.31 100.00% (二)高 1 建设投资 42,701.75 23,614.77 100.00% 23,614.77 100.00% 性能过滤 1.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736.89 15,736.89 66.64% 14,780.72 62.59% 带生产基 1.2 设备购置及运输 19,964.74 7,877.88 33.36% 5,681.96 24.06% 第 3 页 共 6 页 地项目 安装费 1.3 土地购置费 2,956.50 - - 2,754.53 11.66% 工程建设其他费 1.4 2,156.34 - - 397.57 1.68% 用 1.5 预备费 1,887.29 - - - - 2 铺底流动资金 7,811.93 - - - - - 合计 50,513.68 23,614.77 100.00% 23,614.77 100.00% 注 1: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工程监理费等随建筑安装工程支出的建设相关费 用。 注 2: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购置和建设需要所作出,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 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额,是对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调整, 调整涉及金额的占比也相对较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高性能过滤材料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高性能过滤带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根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涉及金额的 占比也相对较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履 第 4 页 共 6 页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 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涉及金额的占比 也相对较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事项,系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 出的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等基本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 5 页 共 6 页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