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3-11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
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主业经营
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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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页无正文,专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方 芳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刘 航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薛 莲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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