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226,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827%。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821,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76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 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0,000 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上市。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未发生变动,其中: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7 名,分别为古桂林、王丰、曹伟、吴晓 帆、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翼杨天益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华纳众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沅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古桂林、王丰、曹伟、吴晓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应当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发行人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 年 4 月 18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 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 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 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况下的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 所有。 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 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二)公司股东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翼杨天 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除本企业 的合伙人徐江、徐清以外的本企业其他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的 合伙人徐江、徐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 述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 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附件中作出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公司股东华纳众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沅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拟申请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本企业在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 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3、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古桂林、王丰、曹伟、吴晓帆、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翼杨天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纳众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226,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827%。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821,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7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古桂林 2,663,210 2,663,210 665,802 董事、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 2 王丰 1,518,941 1,518,941 379,735 理 副总经理、董 3 曹伟 1,336,668 1,336,668 334,167 事会秘书 4 吴晓帆 354,420 354,420 88,605 副总经理 天津恒茂益盛企 5 业管理咨询中心 8,252,914 8,252,914 8,252,914 (有限合伙) 天津翼杨天益企 6 业管理咨询中心 923,529 923,529 923,529 (有限合伙) 华纳众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宁波 7 梅山保税港区沣 1,176,471 1,176,471 1,176,471 沅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6,226,153 16,226,153 11,821,223 备注:“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扣除高管自动按 75%锁定情形后的股 份数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