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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戎美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3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方军雄、张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段国庆、张磊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磊、段国庆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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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
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所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
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
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方军雄     3        3        0        0             否            3

 张磊      3        3        0        0             否            3

段国庆     3        3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6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
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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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
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
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与日常经营相关,系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价格合理、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

2.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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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
股东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
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利用自身对行业所具有的专业认识,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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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策略提出改进建设,协助公司提升统筹规划能力。

    (九)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
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
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
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
步提高。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军雄、张磊、段国庆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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