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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戎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禾戎
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
 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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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
 求。

    (五)决策程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须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实施与授权

     为便于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
 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一切事务。公司
 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责任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
 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
 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七)关联关系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
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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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
 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
 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负责跟进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执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购
 买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2)相关工作人员对理财相关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具体的投资方案、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

     (3)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受托机构应当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公司应当
 与其签订合同或履行必要的手续,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
 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
 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购买理
 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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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有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有效。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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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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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超                          赖天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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