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0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经核实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选聘程序合法。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温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清涛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政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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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军雄 段国庆
2022 年 6 月 20 日